增值税税目税率表
财税[2013]106号文生效后,增值税税目税率表(包括简易计税方式)
小规模纳税人
无论是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纳税人,纳税人在我国境内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增值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营改增各项应税服务
征收率3%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减按2%
一般纳税人
原增值税纳税人
税率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7%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17%
1.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
13%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农产品(指各种动、植物初级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
出口货物
零税率
营改增试点增值税纳税人
税率
交通运输业
陆路(含铁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和管道运输服务
11%
邮政业
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
11%
现代服务业
研发和技术服务
6%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17%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
零税率
所有纳税人
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往返香港、澳门、台湾的交通运输服务
零税率
境内单位和个人在香港、澳门、台湾提供的交通运输服务
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
零税率
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的规定的涉外应税服务
免税
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
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征收率6%
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自来水
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征收率4%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征收率4% 减半征收
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