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文件津轻职院学字号刘靖华签发天津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困难补助评定和发放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困难补助分为临时困难补助和特殊困难补助二困难补助申请条件第三条申请困难补助的条件具有正式学籍的我院在校高职学生含五年制学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努力生活简朴无不良嗜好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家庭遭遇洪水火灾地震等突发性自然灾害造成学生无法正常生活和学习的烈士子女孤儿等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生活学习费用者学生本人因病住院治疗承担医疗费用在元以上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已参加勤工助学或已享受国家或其他助学金但生活仍然特别困难的具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予补助学习不努力一学期期末考试两门以上含两门课程不及格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工作和义务劳动者平时吃穿超度抽烟酗酒铺张浪费者通宵上网休学或保留学籍者受到处分且未终止者个人生活困难拖欠学费而又不愿贷款者由于本人责任造成被盗火灾等而产生的临时生活困难三临时困难补助第四条对于学生临时发生的困难经核实确属一时无法解决又影响学生正常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