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东湖学院关于印发
《武汉东湖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武汉东湖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武汉东湖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
武汉东湖学院
2014年6月12日
附件
武汉东湖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激发学生兴趣和潜能,增强学生知识应用的能力,培养学生团队协作意识和创新精神,推进应用技术型人才培养和实践教学改革,使竞赛组织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且具操作性,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学科竞赛范围依据《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的总体规划和当年度教育部、财政部资助的大学生学科竞赛项目确定。
第三条 学科竞赛的参赛对象为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鼓励各个专业的学生交叉组队,形成知识全面、勇于创新、敢于实践的竞赛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