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院财务处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调动各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院健康发展,并加强对各系的管理和监督,我们对财务管理试行草案进行修改。
第二条:学院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金管理、财产物资、财务分析、检查和监督。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原则:“财务公开、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
第四条:按照会计制度办理各项会计业务,遵守财经纪律,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物价、审计、税务等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章 预算管理
第五条:为了贯彻执行《预算法》,学院财务管理实行预算管理,财务处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每年第三季度初形成下一年度学院预算报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分解到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