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医疗保险政策
1引言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昆明市的医疗保险政策,包括参预条件、
报销范围、费用支付方式等内容。通过阅读本文档,您将了解到有关
昆明市医疗保险的最新信息。
2,参预条件
2.1 居民人群: 所有居住在昆明市并具备合法联系件〈如联系)
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注释;
- 城镇职工指在企事业单位就业或者按劳动合同从事非
农个体经营活动,并依法缴纳社会统一管理和监督征收各项社会保障
费用的办理机构规定为其投资建立党员服务中心 (简称“党员服务中
心”) 的零售商户;
2. 2 农村居民: 符合《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其他
无正式编制公务员待遇乡级干部》标准上且持有效期内县以上行政区划
出具书面意见认定再也不享受原来所处地方性贫困人口救助政策的农
村居民可申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注释: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以县为基本单位,由城乡社
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个体缴费和集中管理,并与当地卫生
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开展服务工作。
3,报销范围
3.1 市级统筹支付;昆明市按规定比例从全员参保职工及其家
属 (包括子女、父母) 所交纳的各项基金中提取资金进行统一支付。
具体报销范围如下:
a) 西药和国产仿制药;
b) 中成药;
c) 医用耗材等。
3.2 补充商业保险: 根据自愿原则,可以购买补充商业健康
保险来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