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无锡市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一、总体思路
以社会保障城乡一体为目标,将我市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从业人员和非从业人员两个组成部分的框架结构,建立全覆盖制度,努力扩大覆盖面,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具体办法是:居民养老保险以国家和省的新农保政策为主体框架,整合我市原有的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等制度,形成适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居民医疗保险按照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的并轨要求,对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进行调整,吸纳新农合政策,形成城乡统一的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两个暂行办法的出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实践,标志着我市“全民保障”新时代的开启。
二、政策要点
居民养老、医疗保险两个暂行办法的出台,不仅是对我市原有城乡居民保障制度的整合,更是对原制度的创新和发展,体现了“扩大覆盖范围、提高待遇水平、实现平稳过渡、易于转换衔接”的特点。主要体现以下四个方面:
(一)打破身份差别,覆盖城乡居民
《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年满16周岁,没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员,都应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与老的制度相比,《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在参保对象上有以下特点:一是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覆盖到了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外的所有居民,原来不符合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居民,都可以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二是居民养老保险将参保范围覆盖到了虽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范围内、但没有能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居民,比如,因失业中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居民,也可参加居民养老保险,以后可以通过衔接办法转入基本养老保险。三是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没有城镇和农村的区分,突破了原有养老保障制度以身份、以户籍条块划分的屏障,有效地解决了原有社会保险制度碎片化的问题,真正实现了城乡一体。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本市市区范围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以外的城乡居民,都应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包括以下二类人员:一是各类学校的在校学生,包括在锡高校、科研院所和幼托机构的在校学生。二是市区户籍城镇和农村居民。这也打破了居民城乡身份的差别,将市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以外的其他各类城乡居民。
(二)居民缴纳保险,政府给予补贴
《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为个人缴费设定了六个档次,最低档每年100元,最高档每年1100元,每档的档差为200元,居民可以自由选择缴费档次。在居民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政府给予缴费补贴,多缴多补,对应个人缴费档次,最低档补贴50元,每提高一档递增20元,最高档补贴150元,政府对个人缴费的补贴和居民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在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实施初期,为减低参保门槛,我们设定了相对较低的个人缴费标准,与省新农保标准相当。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学生少儿和成人居民不同的缴费标准,学生少儿个人每年缴费80元,成人居民个人每年缴费150元。在居民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政府也按不同人群给予缴费补助,对学生少儿每年补助200元,对成人居民每年补助270元。这样,《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的筹资标准,学生少儿达到280元,成人居民达到420元。
此外,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两个暂行办法,对纳入低保范围的家庭成员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居民,其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全部由政府财政全额资助。这样也有利于在贫富差异当中,通过政府调节,来缩小差距。
(三)保障待遇统一,体现多缴多得
《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未享受离退休和退职待遇的本市居民,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按月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于制度实施时或户口迁入时已到龄的,未缴费也可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对于制度实施时或户口迁入时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只要每年不间断缴费,到领取年龄即可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暂行办法放宽了户籍年限限制,确保户籍人口全面覆盖。在待遇标准上,居民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补偿性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月200元,具有市区户籍满6年的群体可全额享受,不满6年的发放50%,待满6年后再全额发放。对缴费的居民另外发给个人账户养老金。原享受被征地农民政府保养人员再发给补偿性养老金。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标准,已远远超过省新农保规定的60元。从总体看,我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设计科学合理,基础养老金标准统一,体现公平;个人账户养老金取决于个人缴费的多少,多缴多得,体现效率。
《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参保居民发生的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年累计在600元以内,在社区的由基金和本人各负担50%,在其他医疗机构的由基金支付40%、本人负担60%;超过600元的部分,居民医保基金不再支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年累计,按不同医疗机构由基金支付60%~80%的比例,其余由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