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长沙市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一、医疗保险简介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医疗保险同其他类 型的保险一样,也是以合同的方式预先向受疾病威胁的人收取医疗保险费,建 立医疗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患病并去医疗机构就诊而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 疗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因此,医疗保险也具有保险的两大职能:风 险转移和补偿转移。 二、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 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不含乡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 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也可以参加 基本医疗保险 三、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及年度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基本医疗保 险缴费比例,单位为6%,个人缴费比例为2%;长沙地区的单位(包括参加省直 医保和长沙市医保的单位)为7%,个人为2%;灵活就业人员按当地缴费比例的 70%缴费,不计个人帐户。医疗保险年度为当年4 月到次年3 月。 十二、下列情形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得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范围: (一)、不列入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及药物 1、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和吸毒2、交通、医疗事故3、工伤、职业病 的医疗和康复 4、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期间 5、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 非定点零售药店和本地区外的医疗机构、药
店就医购药的;6、超出规定的病种 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7、其他违法行 为导致病、伤、残的。 (二)、下列是不能进入保险范围的药物: 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 (水)果类;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 剂、口服泡腾剂;5、血液制品、蛋白类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6、省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药 品; 十三、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构成 (一)、在职职工个人缴费的全部;(二)、从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费按规定比例及基数划入该参保人员个人医疗帐户的部分; 人员类别个人扣款比例单位划入个人帐户比例个人帐户合计 在职职工45 岁及以下2%0.7%2.7% 46 岁及以上2%1.2%3.2% 退休职工3.4%3.4% 计算方法:在职职工按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划入;退休职工按 在职职工每月月平均工资的3.4%计算(受在职职工每月人员异动影响,退休职工 月划入个人帐户金额会有所变动),如果退休职工退休费高于在职职工月平均工 资的,则按本人退休费总额的3.4%计算. 帐户专用存折仅限于医疗消费,参保职工凭门疹、购药发票可在中国建设银 行市内任一联网储蓄点支取。十四、医保诊疗手册及医保专用存折挂失、销户、 忘记密码或者错误资料的修改如何办理 个人帐户专用
存折的挂失、销户、或者忘记密码必须由本人携身份证到开 户行(建行人民路分行)办理。联系方式如下: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长沙华兴 支行(具体在识字岭,机关事务局旁边);联系电话:5162126。 医疗保险诊疗手册丢失,则需本人出具一份丢失情况说明,交一张一寸免 冠彩照、诊疗手册费5 元到人事处劳资和社保科办理。 职工医保诊疗手册、医保专用存折中个人错误信息的修改,需出具修改资 料信息并附材料(涉及姓名、出生年月等须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劳资和社 会保障科核实并对职工个人医疗手册或医保专用存折进行修改后,由医保专管 员持相关资料到医保中心、开户银行审核后予录入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十五、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保待遇如何解决? 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待遇不变,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支付确 有困难的,由同级人民政府帮助解决。离休人员、老红军的医疗管理办法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待遇不变, 医疗费用按原资金渠道解决,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独列帐管理。医疗费支付 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帮助解决。 十七、什么是医疗保险年度 医疗保险年度为当年4 月到次年3 月。 十九、什么是起付线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是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发生到一定额度时统 筹基金才开始支付部分费用的起点标准(也叫"起付线")。省直管
单位医疗保险 统筹基金支付起付标准为三级医院1000 元,二级医院700 元,一级医院400 元。 参保职工年度内再次住院且医院等级相同的不再支付起付标准;年度内两次或 多次住院以医院等级最高的一次确定起付标准。起付标准及一下的住院费用由 参保人员(含退休人员)自付。 二十、住院费用清单中按政策自付、按政策比例自付是什么 按政策自付,是指特殊检查、特殊治疗、乙类药品的自费部分、自费药品、 超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