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股权激励方案
一、方案目的
本方案的目的是通过将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部分股权(以下简称为“激励股权”)奖励给部分员工的方式以激励员工为公司做出更大贡献。
二、取得激励股权的前提和资格
1、持股者应当是公司的员工(以下简称为“高管”)。
2、持股者承诺为公司服务满一定年限并遵守竞业限制等相关规定。
3、持股者必须经激励股权的授予方进行资格授予后,方具有持股资格。
4、被授予持股资格的员工在方案上签字并与公司签订《服务期协议》后方可获得激励股权,成为公司股东(以下简称为“股东”)。
三、激励股权的来源
员工可取得的激励股权主要来源于公司股东 (即“授予方”)实际持有的公司的股权,包括:
1、授予方经工商登记注册的股权。
2、虽未经工商登记注册,但根据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协议的约定,由授予方实际持有的股权。
3、授予方已授予员工的激励股权。
4、经授予方同意由持有激励股权的股东转让给其他股东或员工的激励股权。
5、其他授予方认为可以用于股权激励的股权。
四、激励股权的取得方式
员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激励股权:
1、授予方无偿赠送或以特定价格转让。
2、授予方指定其他公司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