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方案
一、 目的
为进一步稳定XX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管理层和核心骨干队伍,增强公司核心员工的凝聚力,加强公司核心员工队伍的建设;公司股东会决定设立股权激励基金,对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人员实施股权激励,鼓励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长期为公司服务,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二、 原则
1、 首次参与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可以无偿获得价值相应金额的公司股权。
2、 第二批及以后批次参与股权激励的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根据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参考首批人员标准、条件等因素,确认持有公司股权;届时,公司股东会制定补充方案后,具体实施。
三、 股权激励方案适用对象及服务时间
1、 第一批公司股权激励成员:总监、副总监、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核心骨干人员,服务公司工作年限在一年以上,特殊人才可以减少为半年;
2、 今后因职务调整或人才引进,进入公司管理层或核心岗位的人员,经过1年以上工作,且表现突出的成员,在公司实施第二批及以后批次股权激励时,可以作为相应批次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适用对象。但股权激励数量,不得超过首批激励成员的对应岗位等级股权数量的80%。
3、 第一批股权激励的成员:为——年——月——日 前服务于公司。对于特殊引进的人才,经过特别批准,迟于 ——年——月——日服务于公司的,可以按以下第六条第7项所列的司龄系数折算相应股权。
四、 股权激励基金构成及运作
1、 公司股东拿出公司 %的股权,作为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成员的股权激励,统一由XXX代持,并与每位持有人签署三方协议。
2、 第一批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剩余的部分股权,仍由XXX代为持有。
3、 XXX代为持有的剩余股权及其分红,作为以后批次公司股权激励基金,并实行专户专项管理。
4、 公司第一批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剩余股权激励基金用途:
A、用于支付受让公司员工持股人员,转让的股权所应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B、第二次及以后批次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时,用于对参与公司股权激励成员的持股补贴。
C、作为今后公司董事会特别决定的股权激励的分配安排。
五、 股权激励方案实施方式
1、 经公司股东会会议批准:参与第一批股权激励的人员,按本方案第六条规定的持股比例,直接作为公司的发起股东;用于股权激励的剩余股权,委托XXX代为持有。
2、 第一批股权激励方案实施后的持股人,不影响在第二批及以后批次的股权激励中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第二批及以后批次的股权激励所需要的公司股权,不影响第一批持股成员的股份比例,均由XXX所代为持有的股权中转让取得。
3、 第二次及以后批次的股权激励的实施方式,按公司股东会为该批次股权激励制定的补充方案实施。
六、 股权激励方案适用对象持股安排
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时的公司总股本总价为 万元,总股份为-----万股,初始股权估值为每股1元。实行股权激励的比例为 %,折算股权激励的股份为 万股。
1、 公司部门总监: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 10 %股权,享有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 万元;
2、 公司部门副总监(含同等级别人员) :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 8 %股权,享有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 万元;
3、 公司部门经理(含同等级别人员):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 5 %股权,享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 万元;
4、 公司副经理(含同等级别人员):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 3 %股权,享有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 万元;
5、 核心骨干人员(含同等级别人员):持有公司股权激励股份的 1%—5 %不等的股权,根据能力、贡献大小来确定。享有股权激励金额估值为人民币 万元;
6、 用于股权激励的 %股权中的剩余股权,由XXX代为持有;该部分股权及其相应的分红,作为以后批次股权激励基金,实行专户专项存储。
7、 实际持股的股权比例=应持配股的股权比例×司龄系数
司龄在20**年6月30日前入职的,司龄系数为“1”
司龄在20**年12月31前入职的,司龄系数为“0.9”
司龄在20**年6月30日前入职的,司龄系数为“0.8”
司龄在20**年6月30日后入职的,司龄系数为“0.7”
例:A君20**年1月入职,作为特殊人才,相对经理级别,可以享有5%股权激励;司龄系数为0.8,则实际持有股权为:5%×0.8=4%
七、 公司分红
1、 公司每年利润按规定提取各项公积金后,公司拿出净利润的 %进行分红。按各位股权持有人的持股比例,在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分红。
2、 XXX代为持有的公司用于股权激励的 %股权中的剩余股权所获取的分红,留存作为后续股权激励基金使用,实行专户专项存储。
八、 股权调整及退出机制
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成员,在公司服务期间因职务调整或离职(包括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原因离职/其他原因离职)时,均应遵守下列约定:
1、 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的持股成员,在公司服务期间因职务调整,其因参与公司股权激励所持的公司股权,通过考核后,可以根据需要作出调整(不强制规定职务变动一定就要调整持股比例);
1) 职务调升1年后,根据考核表现突出的成员,经董事会批准,可以在最近批次的股权激励时,按现任职务对应的持股标准调整其所持股权;但要按不同的持股月份加权平均计算股权数,享有当年分红。
例:B君2012年8月获得晋升,到2013年8月年满一年,且考核比较突出,按对应的岗位级别,在2013年10月正式批准将其持股比例调到8%,原持股比例为5%。则根据不同阶段的持股比例可以计算分红股权数:(5%×9个月+8%×3个月)÷12=5.75%
2) 职务调降后的公司持股成员,从调整后第1个月开始,即按降职后对应的股权进行调整,并重新签定协议,并按降职后的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