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四)
本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甲方 ( 出租方 ) 和乙方
( 承租方 ) 双方共同缔结。甲方和乙方统称为“合同双方”,甲方
和乙方在本合同中可简称为“出租方”和“承租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同背景
甲方为拥有一商铺,拟将商铺租赁给乙方使用,并且乙方愿意
租赁该商铺。
第二条 租赁商铺基本信息
1. 商铺名称: ~
2. 商铺地址 :
3. 商铺面积 : 平方米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 合同签订日期 :
2. 租赁起始日期:
3. 租任结束晶期: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 : 元/月。
2. 逾期支付违约金: 元天.
第五条 商铺使用权
1. 甲方保证其有权将商铺租赁给乙方使用,并且商铺处于可
使用状态。
2. 乙方在租期内有权独占并使用商铺。
第二章 租赁期间
第六条 商铺保养及维修责任
1. 甲方负责商铺的日常保养,并承担因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维
人收费用。
2. 乙方应负责商铺内设备的正常使用及维护,并及时汇报设
备故障。
第七条 禁止转租及让与
二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商铺出借、让与、转租给
他人。
2. 乙方不得在商铺内从事非法活动,并需遵守有关规定。
第八条 终止合同
1. 合同期满时,合同自动终止,无需解除手续。
2. 任何一方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