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管理制度 会议管理制度
1 例会分公司例会与部门例会,每周举行一次,公司例会参加人员为部门经理及以上员工,部门例会参
加入员为部门全体员工。
2、 公司例会召开时间为每周一早上 9 点,部门例会召开时间由各部门经理根据工作安排自行确定,但必
须在每周三之前,
3、 专题会议需提前两天申请,经部门经理与行政总监审批后召开,审批应根据会议是可有召开的必要,
以是否有利于工作与提高效率为原则,有其他更有效方式的不得召开会议。《例会执行单一式两联,公司例会
行政总监与人力资源总监各留存一联,部门例会部门经理与行政总监各留存一联
4、 《专题会议执行单一式两联,行政总监与申请人各图存一联。
5、 会议结束时,参会人员要在会议执行单上筹字,执行人还应在会议决议执行部分签字-
6、 会议结束后, 行政总路负责跟踪落实各项会议决议, 未能及时完成会议决议的要提前汇报, 阐明原因。
行政总监对因工作延误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人究当事人责任。
7、 部门内例会程序参照会议流程,除需交行政总监一联 《例会执行单》备案外,其它程序都在本部门内
部完成
8、 会议纪委
人无故未到会者按当天及工处理。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