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
1、例会分公司例会与部门例会,每周举行一次,公司例会参加人员为部门经理及以上员工,部门例会参加人员为
部门全体员工。
2、公司例会召开时间为笃周一早上 9 点,部门例会召开时间由各部门经理根据工作安排自行确定,但必须在每周
三之前.
3、专题会议需提前商天申请,经部门经理与行政总骆审批后召开,审批应根据会议是否有召开的必要,以是可有
利于工作与提高效率为原则,有其他更有效方式的不得召开会议。《例会执行单》一式两联,公司例会行政益监
与人力资源总监各留存一联,部门例会部门经理与行政总监各留存一联。
4、《专题会议执行单》一式两联,行政总监与申请人各留存一联。
5、会议结束时,参会人员要在会议执行单上签字,执行人还应在会议次议执行部分签字。
6、会议结束后,行政总监负责跟踪落实各项会议决议,未能及时完成会议决议的要提前汇报,闸明原因。行政总
监对因工作延误而给公司造成撕失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7了、部门内例会程序参妇会议流程,除需交行政总监一联《例会执行单》备案外,其它程序者在本部门内部完成-
8、会议纪律:
引 无故未到会者按当天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