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知识问答
一、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员工和企业双方负担、共同缴纳的原则,其中员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再加3元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按全部员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员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北京市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北京市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工资基数;员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北京市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参加医保后如何看病就医
1、在北京市看病就医时
需同时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和医疗保险手册(即蓝本),到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到北京市定点药店购药)。
结算时,员工只需支付本人应负担的医疗费,其余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实时结算。
本人所选定点医疗机构未开通刷卡结算的,需要本人先垫付所有医疗费用,治疗结束后,将有关票据交由公司进行手工报销。在已开通持卡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未提供社保卡的,所发生费用由本人全额负担,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在北京市看病就医时,可选择医院范围包括:
医保手册记载的本人定点医疗机构;
北京市定点中医医院;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