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公路工程可性研究报告
协 议 书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XX至XX公路(以下简称XX公路)约70公里改建工程工可研究报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2、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阶段、设计内容及技术标准:
名称:XX公路沥青路面工程工可研究报告
阶段:工可研究报告
编制依据:按交通部颁《水运、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交通部颁JTG B01-2003《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等有关规程规定。按公路标准进行方案论证确定推荐方案。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及交付时间:
1、按公路工可文件编制办法提供工可研究报告一式十四份。
2、提供报告的最后时间:施工图设计2005年9月底前。
第四条 取费标准及拨付方法: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费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1999〕1283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的精神,甲方按 万元人民币( )一次性由乙方包干使用。工可费用支付方式为:
(1)乙方进入现场后支付30%,外业资料完成后支付30%,工可资料交付甲方后一次性结清测设费。
(2)测设期间的生活后勤、木桩、小工等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
第五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违约由乙方负责。
(2)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2、乙方责任
(1)乙方按合同规定第三条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乙方对工可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