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
关于制订、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为了规范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制(修)订程序,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管理水平,实现各层次各专业研究生培养目标,根据“改革体制、提高质量,努力建设高水平大学”的精神,就制(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指导原则
(一)总结本学科、专业研究生培养经验,积极吸取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研究成果,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机制,促进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有机结合,着力发展以提高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为重点的培养模式,探索学术型、应用型并重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凸显本学科研究生培养的优势和特色;
(二)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培养的原则,充分调动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自主性。培养方案应为制订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空间,使研究生培养在满足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的同时,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可对课程选择、科研研究、社会实践及学位论文选题等进行相应的安排;
(三)体现宽口径、厚基础、在研究中学习的要求,以利于研究生通过课程学习,掌握本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注重学科前沿性、交叉性,并通过有指导的科学研究,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