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服务协议
协议编号:
签订地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产品委托乙方进行综合推广服务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推广合作资质条件
甲方是一家符合国家规定设立的药品经营企业,需委托推广的产品拥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资质,甲方应提供乙方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产品质量标准及产品其他相关资料。
乙方是一家符合国家规定设立的推广服务企业,有药品市场推广服务的相关经验和能力,乙方应提供甲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
推广目标
目标推广区域:
目标推广产品:
3.目标推广终端:
推广方式
乙方以下列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推广甲方的目标产品:
信息收集:目标产品的流向、终端库存信息
市场调研:产品在目标市场的覆盖、市场占有及竞争状况、竞品分析.
推广会议:科室会、医院会、城市会、病例讨论、学术研讨会等
医学教育:学术讲座、继续教育培训、患者教育活动
其他推广服务:双方认为合规的其他有效推广方式
以上内容由乙方提供月度工作报告。
推广服务期限
双方的合作期限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满后,双方如继续合作,应另行签订协议。
费用及支付
甲方将按照乙方的推广服务项目结算费用,费用结算的标准如下:
推广服务项目
费用标准
计量单位
备注
信息收集
元/条
包括流向和库存记录,记录必须真实,并提交甲方确认
科室会、医院会
元/人场
乙方须确保会议合规并保存会议相关的所有支持材料
学术研讨、病例讨论会
元/人例
同上
其他推广会议
元/人场
同上
咨询服务
份
同上
结算周期:乙方的推广服务费将月度进行结算。乙方在每个月度结束后按照推广项目汇总推广服务内容及提交的工作成果报告附件和对应的推广服务费总金额,向甲方申请支付费用。若未通过甲方验收,则由乙方按照甲方书面意见修订并再次提交。
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支付月度推广服务费的申请后于30日内支付乙方银行账户。
甲方应将推广服务费支付到乙方下列银行账号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推广服务费后应开具合法发票给甲方。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使用合法的手段推广甲方的产品。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确保足够的推广人力投入对甲方产品的推广服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推广目标产品的市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产品的市场信息)。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推广材料开展推广服务。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推广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甲方应确保目标产品在目标市场不再委托任何第三方进行推广服务。
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策略及相关市场活动支持并宣传推广产品支持,为乙方销售人员提供产品培训等。
甲方应确保产品在目标市场稳定的供货。
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乙方推广服务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根据目标市场状况决定推广活动形式。
协议期满后,乙方如未违反甲方和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具有优先签订续签新的协议的权利。
乙方有义务定期报告甲方产品在目标市场的状况,对市场影响较大的事件应随时向甲方进行报告。
乙方不得推广与甲方通用名相同的竞争品种,如乙方违反此规定,甲方有提前终止本协议的权利并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
乙方在开展推广服务的过程中不得扰乱甲方产品的市场秩序。
乙方在推广甲方产品的过程中应使用甲方指定的推广材料,乙方自行制作或委托第三方制作的推广材料必须经甲方认定方可使用。
乙方在推广服务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乙方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商业秘密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协议进行保密。
乙方在推广服务过程中取得的有关甲方产品、市场等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信息、乙方在推广服务过程中获取或形成的信息、乙方通过第三方购买的信息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乙方保证乙方在推广服务过程中信息的获取或成果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