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整合推广服务合同
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受 托 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位于 项目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委托乙方为 项目整合推广广告总代理,全权负责 项目营销推广的整体策划、宣传以及活动实施,平面广告创意、设计与制作等事宜。
推广策划总服务范围:
项目阶段推广策划;
项目宣传创意设计;
日常推广执行;
项目常规活动执行。
说明:具体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本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所拟合作期限届满前 天,经协商一致,双方可续签合作协议。
本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全程广告策划设计服务、及活动策划执行费共人民币 (小写金额:¥ 元,含发票税费)。
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即 年 月 日)支付乙方总金额的50%,共计人民币 整(小写金额:¥ 元),于合同终止日(即 年 月 日)支付乙方剩余尾款,共计人民币 整(小写金额:¥ 元)。
工作成果
广告创意及设计以文字稿或设计正稿打印稿形式递交,由甲方确认;约定付款日前,乙方需提交该次付款日前至上一次付款日间的所有输出正稿(包含文字稿及设计稿)。
权利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服务期间,甲方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图片文字资料和相关的各种批文,并应对上述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因甲方提供的资料而引起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策划思路、推广方案、设计稿和乙方所有提交的书面工作文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据此进行修改、调整,直至甲方签字或网上文字认可方可定稿,但甲方的建议与意见应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并应考虑乙方工作周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设计稿后24小时内及时完整的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够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业务。甲方指定一位全权代表与乙方沟通,以避免多头决策而导致工作质量、效率下降。
定稿后,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审稿、定稿后再次修改等方面因素所造成的工作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书规定及时付款,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
乙方的权利义务:
乙方承接甲方推广策划代理业务,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业务,并为甲方资料保密。
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相关资料,并必须按甲方确认之正稿进行制作、打印业务,若完全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提供内容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负责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有关广告设计制作稿件、作品,乙方应派人采取直接送达或是电子邮件等形式与甲方沟通,不得延误。
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方案以书面形式或是电子邮件向甲方汇报。
乙方在工作之中,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乙方应积极听取并据此认真进行修改、调整;若乙方不能提出更好的方案又拒不执行甲方的建议,由此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造成的工作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与损失。
乙方应成立项目专案小组,保证该专案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