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官制可以分四个阶段来看: 先秦 (封邦建国), 秦至先隋(三公九则) ,
隋至先明(三省六部)》 ,明清〈内闪制) ,括弧内是当时官制的主要特点。
封建时期官制真正达到成熟的项峰阶段是从隋朝开始, 建立三省六部。三省包括
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包括吏部、礼部、兵部、度支〔后改为户部) 、剖
家《后改为刑部)》 和工部;每部各辖四司,共为二十四司。三省六部是隋文帝
创立的,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丞相的权力〈先隋的丞相权利很大,说句玩笑话,
如果你当了丞相但不段位,老百姓都替你着急) ,但客观上也做到了政、治等方
面的分工,所以这一模式一直延续到清末。 三省中,中书省管决策,门下省管审
议,尚书省管执行, 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 中书省长官称中书令, 下有中书侍郎、
中书伟人等官职: 门下省长官称侍中,下有门下侍郎、给事中等官职 尚书省长
宫为尚书令,下有左右仆射等官职。尚书省下辖六部: 更部(管官更的任免与考
核等,相当于现在的组织部)、户部(管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礼部(管典礼、
科举、学校等)、兵部(管军事,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刑部(管司法刑狼,相当
于现在的司法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