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安全保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监于乙方使用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查询信息, 并将在此期间获得
甲方的各种保密信息,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使用及以后保守甲方数
据、资料等有关事项,制订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保密内容和范围
保密信息指合同生效日前后,甲方披露给乙方的任何以及所有以
口头或书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的保密信息,乙方不得泄露从甲
方系统查询的任何信息给他人使用。
第二条 保密期限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双方的合作交流都要符合本协议的条款。
除非甲方通过书面通知明确说明本协议所涉及的某项秘密信息
可以不用保密, 乙方必须按照本协议所承担的保密义务对在结束协议
前收到的秘密信息进行保密,保密期限不受本协议有效期限的限制。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甲方的任何资料信息;
2) 乙方应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一样, 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
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
3) 乙方不得利用直接或间接从甲方处所掌握的保密信息牟取私
利;
4) 乙方同意并承诺,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相关保密信
息,通过存储介质、网络等途径进行传播。
5) 如果乙方被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提供保密信
息,乙方应立即向甲方予以通报,以便甲方能以保密为抗辩
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乙方应尽所有可行的措施来保护该保
密信息。
第四条 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如下信息
1) 非由于乙方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