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商铺租赁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商铺的位置面积出租方出租给承租方承租的商铺位于市区时尚精品城层商铺的编号为号铺如附件一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第二条商铺的用途商铺的用途为经营承租方如要改变上述约定经营项目或变更营运商铺的名称须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方能实行承租方应服从出租方的经营路线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变更经营商品路线或出租方认为承租方经营商品路线不符合要求可要求予以变更承租方如不予服从变更出租方有权视承租方违约并按本合同第十条违约的约定处理第三条定义本合同及附件内有关词语定义如下21商场管理公司指出租方为管理本商场而聘用的管理公司2商场指综合商住楼的商场部分3商铺指承租方向出租方租用并在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商铺4商场管理费指管理公司向业主或承租方收取并用作管理商场公共地方设施及设备等的费用5公共分摊费指公共水电费宣传策划费等6宣传策划费指出租方或此商场的开发商为向公众推广商场所须的费用7业主临时公约及商场管理协议指出租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为商场制定的管理公约及商场使用手则8履约保证金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保证金承租方交纳后作履约经济保证9装修指南指商场管理公司为商场制定及不定时修订的装修规划及说明第四条交铺日期租赁期限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租赁使用的商铺交铺日期为年月日租赁期限为年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五条租金租金的缴纳方式一出租方出租给承租方承租的商铺每月租金收取标准如下第一年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为每月人民币元免租期为天第二年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为每月人3民币元免租期为天二承租方须于签约之日支付第一个月租金以后每月十五日前向出租方缴纳当月的应付租金第六条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承租方同意在签订合同时向出租方支付人民币元两个月的租金及两个月管理费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如承租方合同期间违约的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保证金第七条商场管理费及公共分摊费用一商场管理费1为确保承租方有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出租方或管理公司对本商场实施统一的综合性商业物业管理2商场管理费按建筑面积计元m2月承租方每月十五日前向出租方缴纳3该商场管理费用于中央空调设施维护自动扶梯的维护消防及供水供电设施维护公共设施照明维护公共卫生保洁管理服务等二公共分摊费承租方须缴纳的公共分摊费用以当月实际发生额由业主承租方按各自商铺占有的建筑面积分摊承租方须于十五日前向管理公司缴纳当月应付公共分摊费用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商场管理公司根据政府有关法规文件可酌情调整需征收之商场管理费用承租方需以调整后的收费标准缴付4第八条装修期及开业时间的约定年月日交铺日至年月日起租日前一天为装修期承租方必须于起租日起营业装修期满天后即年月日起承租方仍未能准时开业又未经出租方同意则视为承租方单方违约出租方有权即日收回商铺并不予返还已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第九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出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合同规定收取租金及合同明确的其他费用2因检测设施卫生清洁经营管理救灾排除危险维护安全防火检修等原因有权无偿进入承租方承租的商铺进行工作3保障承租方在守法依约经营的情况下不被干涉而自主经营4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监督承租方守法依约经营5为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商铺及设备设施6有权聘用或成立管理公司对本商场的商铺进行统一的经营管理二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1合法依约正当使用商铺自负盈亏自主经营2经报请出租方及管理公司同意后对商铺进行必要的装修3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商场管理费和政府规定征收的有关费用如工商管理费税收等4合理使用维护商铺和设备设施确保整体安全5接受并配合出租方或管理公司统一的商场经营管理遵守有关商铺经营制度服务公约防火责任书治安责任书及合同附件等文书中约定的各项规定5承租方经营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出租方不负连带责任6在租赁期间内承租方应对商铺内个人财产及人员进行投保并自行办理保险手续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负责7合理使用积极维护商铺和设备设施确保整体安全商铺内设备设施经出租方验收交付使用后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维护及检修第十条违约责任一甲方的违约责任1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商铺的应承担违约责任2因出租方过错导致第三人对商铺主张权利影响承租方正常使用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二承租方的违约责任1在签订本合同一个月内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等有关手续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商铺并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保证金及预缴租金由于欠交税费责任由承租方负责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将商铺转租转让出借抵押出售与他人合作用于非法活动或改变商铺用途及其他违约行为出租方有权收回商铺并解除合同并不予返还保证金及预缴租金3经出租方书面形式告知承租方当月应缴相关费用的金额后承租方仍未按规定的时间和金额缴纳的除补缴拖欠款项外还须以每逾期一天按拖欠款项总额3向出租方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当月20号的视作承租方单方违约出租方除追偿租金及相关费用外有权收回商铺解除合同并有权处置商铺内所有物品64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擅自停业七天以上含七天将视为承租方单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收回商铺并解除本合同5为维护商场公共形象创造良好公共营业环境承租方每日不得早退迟到请假除外如商场营业时间内商铺亮灯无人则视为承租方早退迟到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在商铺内张贴任何信息例如转让转租招租等如承租方违反此约定出租方有权收回商铺并解除合同并不予返还保证金及预缴租金6租赁期满逾期不能成功续约又不迁出商铺甲方有权随时封存商铺并按履约保证金额标准的五倍向承租方收取惩罚性租金以赔偿出租方的经济损失第十一条不可抗力本合同租赁期间如遇战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政府征用拆迁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执行或造成损失的由出租方及承租方自行负担双方均不作违约租金及综合管理费按日结清结算第十二条租赁期间商铺的维护及保养租赁期间商铺除因结构质量问题外由承租方负责维修保养如因使用维护不当造成商铺破损或不安全由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赔偿承租方如需对商铺进行装修必须报知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另商铺装修必须使用达到国家防火要求的材料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负责第十三条承租方的变更出租方不允许承租方以任何理由及任何方式将其正在租用的商铺转租给第7三人使用如有发现出租方可立刻单方终止本合同并且承租方已缴的一切费用出租方将不予退回包括履约保证金当月租金管理费和建设分摊费等就承租方不得将其租用的商铺转租问题出租方作出如下规定1签订本合同时应贴上承租人的近照如发现不是承租人自己在商铺经营又没有办理聘请营业员看铺手续的出租人有权认定承租人的行为为违约转租2承租人聘请营业员看铺的应携营业员的近照及身份证复印件向出租人登记解聘变更营业员应在三天内向出租人办理变更登记的手续既没有办理聘请营业员看铺登记手续承租人又不在商铺经营达三天时出租人有权认定承租人的行为为违约转租3承租人聘请营业员看铺时每月租金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费用仍由承租人自己向出租人缴纳承租人每天应在出租人办公时间内到出租人办公室签到以释转租的嫌疑以日历顺序计算出租人到办公室签到的手续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三次当月承租人未含请假少签的原因签到不能少于20天少于20天出租人有权认定承租人的行为为违约转租4当出租人认定承租人的行为为违约转租时出租人有权根据合同法解除商铺租赁合同收回商铺不予退还保证金预付金及其他费用第十四条租赁期届满的处理1租赁期届满承租方如继续租赁商铺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同意出租的双方重新签订新的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接到承租方书面通知后在租赁期届满前十五天回复承租方否则将视作承租方放弃续租权2商铺租赁期满承租方如不继续租赁商铺须于租赁期届满之日迁出商铺8迁出商铺前承租方必须结清一切应付款项并向工商管理部门及税务部门办理好歇业手续租赁期届满或者解除合同的一切镶嵌在商铺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物承租方一律不得拆走出租方亦不予补偿如出租方要求清理及恢复商铺至出租方交付予承租方使用时的状况承租方亦应履行此责任并负责有关费用另外承租方应将商铺固定装置的设备设施详见附件二完好或修复至可供正常使用情况下交还出租方如承租方交还商铺未符合上述条件必须修复至上述要求否则出租方有权不返还保证金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出租方和承租方对商铺租赁合同及商场管理协议的执行发生争议可通过协商解决经一个月的协商未果的双方同意通过法律途经解决争议未解决前双方必须执行商铺租赁合同及商场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承担违约责任第十六条送达因合同发生的通知书面信函等以挂号信寄出日期为生效日期出租方通信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承租方通信地址承租方地址电话号码等通信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发出的书面通知承租方应当签收否则出租方按本合同承租方地址邮寄或在商场张贴有关通知视作承租方已经签收第十七条保密9本合同内一切条款及日后出租方经营运作方案方法等皆为机密资料承租方在未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向第三人泄密否则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第十八条附则1承租方所租的商铺必须与本商场同步开张营业2本合同自承租方缴足相关费用及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届满之日止失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两份出租方及承租方各执一份出租方签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租方签章代表人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0联系电话联系地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