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保害协议
甲方【企业) :北京达美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演区上地三街 9 号金末嘉华大厦8座 1001 室
乙方(员T) :
身份证号码,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联,双方当事人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事宜,达成以下
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 “秘密信息”是指甲方未曾公开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财务信息等,
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模式、发展规划、控制流程、设计、程序、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渠道、销
售状况、客户名单、市场开发及售后服务情况、营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
等。
乙方承认在为四方工作期间可能直接或间接地通过书面口头、图表、音像资料等获得
这些秘密信息。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秘密信息”不包含那些非因己方过错而进入公众领域的公开信
息。
第二条 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四方工作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的一切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的工作需要交流、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外,示经四方事先书面许
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蔬面,还是磺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
个人、公司、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或使用秘密信息。
第三条 秘密信息的停止使用
在甲、乙双方劳动关系无论因何种原因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停止使用所有的秘密信
息,而且只要此种秘密信息尚未依法进入公众领域,乙方就不得继续使用,也不得向任何
个人、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等披露此种秘密信息。
在甲乙双方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