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必机构:
加快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
和重要保障。 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各地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在
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一、改革的任务和原则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适应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雷
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
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
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
业等)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
疗保险。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
疗保险,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