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1、甲方同意乙方使用九隆广场二楼353号商铺,使用期为壹年,时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为止。
2、甲、乙双方签约时,乙方一次性交清全年商铺租金费用 元(大写: ),商铺押金 元(大写: )。
若乙方在经营期限内中途退房,剩余费用和押金不予退还。押金直到合同到期后,装修的商铺验收无误后甲方退还乙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赔偿金从押金中扣除。
3、乙方在经营期间,一切其它费用和意外均由乙方自己承担(含税费、电费等)。
4、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照章纳税,服从市场管理,不得转租转让,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如违反以上条款,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铺。
此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到期后合同自动终止,乙方无条件退还商铺。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2013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