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披露方〈以下简称“甲方>);
接受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乙方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甲乙双方根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达
成下列条款,以资信守:
1、本协议中的“保密信息”是指:
1.1 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的技术方案、制造方法、工艺流程、技
术指标、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图纸、样品、样机、操作手册、
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1.2 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的重大决策、经营战略、经营项目、代
理政策、客户名单信息〈业务联系人、电话等)、行销计划、营销资料、定价政
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招投标的标底及标书内容、项目组人员构成、费用预
算、利润情况及不公开的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合同、协议、报告、重要会议记
1.3 其他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的统计报表、审计报告书、财务预决算
报告及各类财务作证、账册报表等。
2、保密范围
2.1 乙方在协议期之前与协议期内所拥有的甲方商业秘密。
2.2 乙方在协议期内职务工作成果等。
3、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3.1 乙方同意只在本协议期范围内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
3.2 乙方应将采取的保密措施和制度以书面形式交给甲方并经甲方同意实
施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约束力。保护甲方的保密信息,不将甲方的保密信息
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转让、许可,也不以其他方式让无权接触该信息的单位或个
人接触该信息。
3.3 乙方如为在协议期内确实需要向第三方透露甲方的保密信息, 需事先得
到甲方的书面许可,并与该第三方签订保密协议。
3.4 乙方不在没有甲方许可的前提下向第三方〈《包括顾问) 透露这些秘密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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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乙方只能在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的情况下提供给可靠的员工,并应事先与员
工签署与本协议充分相似的保密协议, 提供程度仅限于执行本合同的目的接受方
保证这些雇员应遵守本协议中约定的义务。应约束其接触本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
保密义务。
3.5 如果双方经探讨后未建立合作关系,则乙方不能使用甲方的保密信息-
3. 6 如合作关系未建立或终止,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保密信息及其载体
返还给甲方,并销毁、删除全部及衍生的其他全部包含保密信息的任何载体和内
容。
3.7 本次协议签署后甲方提供的文件,只能在本协议相关项目包括的时间、
地点等项目范围中使用,经甲方同意在其他项目中使用,需签订新的保密协议。
3.8 如果乙方根据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须披露保密信息, 乙方应事先通知
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3.9 双方确认, 本协议任何条款不构成对保密信息的转让或许可,乙方也不
能在本协议目的之外使用本保密信息。
3. 10 双方确认本协议所涉及保密信息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但甲方并不保
证其披露的保密信息未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版权或其它权利。
3.11 本协议包含双方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