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合肥佳创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淮南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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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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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 商铺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出租商铺基本情况
商铺位于 栋楼 号,建筑面积 ㎡。
第二条 租赁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经营范围为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界定的商铺出租给乙方,租期 年,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租金、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
1、租金:第一个租赁年度租金按人民币 元/平方米/月计算,即租金为人民币¥ 元/年;
2、第二年度租金 ;
3、第三年度租金 ;
4、租金支付时间、方式:签定本合同时乙方须以现金方式,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金合计¥ 元整;租赁期内,乙方须 个月缴纳一次租金,乙方于每次租金到期前2个月缴纳一次,乙方未按期缴纳的,甲方有权将商铺收回另行招租,租金不予退还;
5、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定时,乙方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合同如期履行终止后,甲方按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乙方交清水、电、物业相关费用及应对甲方的赔偿款项后,甲方即可无息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若乙方在承租期间给甲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甲方有权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维修和赔偿费用,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五条 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及其他有关费用
1、水电由乙方自行到物业管理部门签定用水、用电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水电费:乙方每月按表数按时向水电管理单位缴纳;
3、 维修费:租赁期间,因乙方原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损毁,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一切费用,但正常磨损除外;
4、物业管理费:乙方每月自行向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缴纳;
5、乙方租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内,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如发生停水、停电、停燃气等非甲方原因导致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非正常的可使用状态,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乙方应予配合;
2、乙方装修、装饰和添置的附属设施(原有的附属设施)乙方自行负责维护、维修。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缴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
2、乙方必须依约按时缴纳后续租金及其他费用;
3、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以合理防范措施,保护租赁期内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及用途,如确实需要改变结构和用途,在不影响整体结构的基础上,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4、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安装超过电表负荷的任何设备、仪器或机械,否则由此引发火灾、人身伤亡事故及房屋损失等,均由乙方自负,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5、乙方在租赁房屋外面附加任何与经营有关的物件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6、乙方保证承租甲方的房屋作为商业用房使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和政府相关规定,自办营业执照,依法纳税,合法经营。因乙方违法经营而给甲方造成的连带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 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及经济纠纷,如果任何第三方对出租房屋主张权利,且确系甲方的过错致使乙方无法使用租赁房屋,甲方应赔偿乙方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8、为统一商业街形象乙方必须制作门头,制作标准:长度为 米,高度为 米,乙方悬挂广告标语、制作门头须服从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乙方须将其制作方案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及相关部门审核与报批,审核通过后方可制作、安装,完成后由甲方及相关部门对其进行验收。
9、租赁期满或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装饰、装修归甲方所有,添置的附属设施、设备,由其自行收回,甲方对乙方装饰、装修不予补偿;
10、乙方须将其装修施工图纸交甲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施工。如乙方未按审核后的装修施工图纸施工,甲方除有权将乙方的水电停止供应外(损失由乙方自负),乙方还应恢复原状;如拆改结构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及赔偿责任。
11、商铺门前1米内归乙方使用,不得出现占道经营现象。范围外的甲方保留管理使用权。
第八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一)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被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该房屋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三)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拆迁许可范围的;
(四) 该房屋因不可抗力事件遭受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
3、乙方在租赁期内承诺该物业经营 ,如改变经营业态,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甲方。如因乙方改变经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