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设备及配套设施采购管理
第1条 生产设备申购
制造部设备室在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有设备采购需求时,提交《设备采购申请单》,按公司《管控手册》相应权限执行审批。
第2条 生产设备调研与选型
1、技术部组织制造部设备室等相关部门开展生产设备的调研与选型工作,原则上选择不少于3家供应商(除市场独家供应外)进行询价。
2、组织评审:由制造部设备室、技术部、财务部进行评审,必要时可以邀请外部专家一同会审;重大或关键生产设备采购应进行详细评价分析。
3、评审通过后,形成《设备选型方案审批表》,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3条 采购报价与供应商合作开发
采购经办人员根据调研选型结果,选取3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邀请招标,按股份公司《招标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长期稳定合作或技术力量雄厚的供应商,制造部设备室组织技术、品质等相关部门开展供应商开发与选择工作,建立设备供应商档案资料,经制造部部长、技术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确定为公司合格的供应商,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作为公司新增设备时优先考虑对象,可按免招标程序执行。
第4条 采购合同拟订、审核与签订
与潜在供应商确定报价后,拟订合同初稿,按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并明确质量要求、技术标准、验收条件、违约责任等相关内容,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及加盖公司采购合同章后方可生效。
第5条 生产设备的采购实施
制造部设备室根据设备选型结果组织实施采购,或按照股份公司《招标管理制度》进行招投标。公司按照股份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与供应商签订设备采购合同。
第6条 生产设备的验收交付
1、制造部设备室组织财务部、品质部,技术部,设备供应商等相关人员进行开箱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无故障运行一个月后,进行设备验收。
2、设备验收时,制造部设备室组织财务部、品质部、技术部等相关部门开展设备现场验收会,评定设备是否合格,出具《设备验收单》。
设备验收结论分下述两种情况:
(1)验收合格:试运行结果表明,设备运行稳定可靠,产品质量合格稳定,效率与能耗达标、设备配套零部件及备品备件与设备技术指标相符,排污排废符合国家环保标准。
(2)验收不合格:试运行结果表明,设备存在试运行不稳定、产品质量或效率达不到合同要求、配置零部件与备品备件不齐备等问题。
3、验收合格后,制造部设备室编制设备编号,移交设备使用部门;验收不合格的设备,由制造部与供方沟通,限定期限责令整改,整改完毕后进行重新测试。若测试验收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