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 第一条 租赁场地的位置和面积
1、甲方位于龙门县永汉镇地一家园小区 号楼 层 号商铺(见附件平面图)租赁给乙方从事经营活动。
2、该商铺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第二条 租赁期限 双方同意,租赁期限_____年,自_____年_ _月_ _日起至______年_ _月_ _日止。
乙方主动放弃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该商铺的权利,甲方无须经乙方同意,有权随时出售该商铺,并安排乙方与商铺买受人转签租赁合同。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按已交的押金两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 1、乙方每年按月 元/㎡向甲方支付租金,即月支付甲方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小写: )。此租金不含税票。
2、租金以现金方式支付,签合同时交1个月租金及2个月押金,从合同签定当天开始 个月内为免租期,第 个月的第一天起开始计算租金。租金交付日期为每月的1号。(免租期内乙方应向物业管理公司交付物业管理费)
3、
①租金从租赁期第四年起上浮5%,即第四年每月的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小写: )。
②第五年在第四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8%,即第五年每月的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小写: )。
③第六年在第五年租金的基础上上浮8%,即第六年每月的租金为人民币: 元正(小写: )。
4、签合同后,乙方不得反悔。如乙方要求停止履行合同或要求在免租期内退回租金与押金等,视为乙方违约,已交的租金及押金不得退回。
5、 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第五条 各项费用的缴纳 1、 物业管理费按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 2 元,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物业管理费可按当时的物价适当调整。 2、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_________度,电表底数为_______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 4、 维修费: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5、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