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员工):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鉴于;
一、乙方因为在甲方懂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为了明确乙方保密
义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感、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订立此保密协议。
二、 双方确认在签署本协议前已经详细审阅过协议内容,并完全了解协议各条款法
律含义。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含义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 3 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
能为权利人带来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项目信息和经营信息。”
经双方确认,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已经或将要知悉甲方商业秘密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
《一) 项目信息
1、完整的商业项目方案;
2、项目资料〈包括图纸、样品等);
3、开发过程中的阶段性项目成果;
公、针对项目问题的项目雇穿
5. 一切项目需要保密的相关资料。
(二) 经营信息
1、经营策略;
2、客户信息;
3、货源情况,
全、投标标底
5、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第二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一) 乙方除了任职期间的保密义务
1、乙方在任职期间,必须遵守甲方规定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岗位相应的
保密职责;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以其他任何
方式或途径让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规定不得热悉该项秘密的甲方其他任何成
员) 知悉属于甲方或者属于他人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项目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
息:
人、甲方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明确之处,乙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
太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者
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项目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
性;
5、乙方承诺,在为甲方履行义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项目秘密或其
他商业秘密信息。 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若乙方违反上述承诺
而导致四方唱遇第三方的侵权或其他指控时,乙方自愿承担甲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
用,甲方因此而承担赔偿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赔偿可以从乙方的
工资报酬中直接扣除;
6、乙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甲方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甲方明确交付具体工作任
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甲方遗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赔偿不得
由乙方承担或部分承担;乙方上级主管人员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视为甲方提
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务,除非甲方已事先公开声明无此权项。
(二) 乙方离职后的保密义务
1、双方同意,乙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甲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
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项目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 承担与任职期间一
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搜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且无论乙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2、乙方离职后对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义务承担责任时,按本协议第五条、第六条
对保密期间及补偿的规定进行处理;
3、乙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财物,包括记
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秘密信
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并复制出来时,可以由甲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甲方所有-
第三条 ”重要合同用语的界定
5一) 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任职期间,以乙方从甲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期间
为任职期间,任职期间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加班时间,而无论加班场所是否在
甲方工作场所内。
(二) 离职
本合同中所称离职,指甲乙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醇去劳动关系。乙方拒绝领取
工资且停止展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离职,以离职论。
第四条”保密期限
5一) 任职期间
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所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