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励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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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规范公司的管理,体现公司“奖罚分明、奖勤罚懒”和“奖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保证公司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员工、试用人员、见习人员等。
三、奖惩权限
(一)总经理负责公司员工奖罚决定的审批。
(二)总经理助理负责分管部门员工奖罚的审核。
(三)相关部门负责公司奖罚工作的提出与组织实施。
四、奖罚原则、种类
(一)奖罚原则: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面前,人人平等。
(二)奖罚种类
1、奖励:口头表扬、通报表扬、评优、加薪、晋职
2、处罚: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降薪、降职、解聘(解除劳动合同) 五、奖罚标准
(一)奖励: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公司可视其表现给予表扬及奖励,对表现突出者可给予晋职或调薪:
1、口头表扬:对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 工作积极,团结互助,实事求是,忠于职守等的员工实行口头表扬。
2、通报表扬: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公司给予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公司采纳者;
●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者;
●受到业主及客人书面表扬或收到奖状、锦旗等;
●维护公司利益和荣誉,见义勇为者;
●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采取相应措施避免事故发生者;
●有效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者;
●在同行业或公司组织各种竞赛及活动中获得名次者;
●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显著者;
●节能降耗有突出贡献者;
●进步特别明显者;
●突发事件处理及时得当,避免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突击任务按质按量完成,表现优异者;
●为公司推荐优秀人才(被推荐的人才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
●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特殊任务。
3、评优:按照绩效考核制度和相关制度执行。
4、加薪: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与加薪奖励。
●评为年度优秀员工或优秀管理者;
●一年内通报表扬三次以上者;
●有创新、开拓精神,成功实施了管理创新者;
●为公司开拓重要业务渠道者;
●超额完成计划目标,成绩突出者;
●为公司做出其他重大贡献者,经总经理办公会集体讨论同意加薪者。
5、晋职:原则上公司采取竞聘上岗方式晋升职务,但符合上述加薪条件的员工,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集体讨论同意后,可直接晋升职务。
(二)处罚: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通报批评、降薪、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并记录到员工个人档案中。
1、口头警告:员工在工作时间存在如下情形的,给予口头警告。
●制服穿着仪表不整、不适当或未佩戴工号牌者;
●高声喧哗等有损办公场所秩序或值班时作不必要的攀谈者;
●未能保持储物柜或工作区域整洁者;
●工作态度不认真,包括工作时收听收音机、录音机、上网或可移动工具聊天或玩游戏、看报纸等者(工作需要者除外);
●咀嚼香口胶、槟榔或吃零食者;
●对上司、同事、业主(租户)、访客表现不礼貌者;
●当值时,在管理区域范围内饮食者;
●在公共区域或指定非吸烟区内抽烟者;
●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烟头、涂画或破坏卫生整洁者;
●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者;
●当月迟到或早退 1 次者;
●其他轻微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者。
2、书面警告:员工存在如下情形的,给予书面警告,受书面警告者扣罚 30 元/ 次。
●迟到或早退当月累计达 2 次者;
●不正确地使用设备、用具造成损坏或违反安全守则者;
●违反工作规程,擅离工作岗位者;
●违反工作规程,造成公司能源浪费者;
●对其他员工的严重违纪行为知情不报或蓄意隐瞒者;
●当值睡觉者;
●代替他人上下班打卡/签到一次者;
●酒后当值者;
●疏忽、不小心损毁或损耗公司或客人财物者;
●不服从主管或上司的合理指令者;
●当月旷工半天者;
●一年内被口头警告 3 次以上(含 3 次)者。
3、通报批评:员工存在如下情形的,给予通报批评,并扣罚 100 元/次。
●一年内被 2 次书面警告的;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达 3 次以上(含 3 次)者;
●代替他人上下班打卡/签到两次以上(含 2 次)者;
●当值时,对客人表现不礼貌,遭投诉者;
●吵闹、粗言秽语影响工作秩序,造成恶劣影响者;
●发表虚假或诽谤的言论,影响公司、客人、或其他员工声誉者;
●未经主管批准私自配储物柜锁匙或公司内其他钥匙者;
●存放未经批准的违禁物品、赃物于储物柜内或公司其他地方者;
●违反工作规程,造成较为严重后果者;
●不遵守公司保安措施和消防规定的;
●一年内旷工一天或两个半天的;
●醉酒后当值者。
4、降薪(降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给予降薪一级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直接给予降薪多级或降职处理。
●经通报批评后,再次重犯相同错误者;
●经公司评估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者;
●连续 2 次被考核不合格的;
●遭受重大投诉,经公司调查属实者;
●对本职工作严重不负责或消极怠工但未造成重大损失者;
●违反工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者;
●一年内累计旷工达 2 天的;
●工作场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影响恶劣的;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情节较重的;
●违反工艺操作规定、工艺流程,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的;
●不遵守公司保安措施和消防规定,造成较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成本意识差并经常造成浪费,一年内累计损失达 2000 元以上的;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两次以上的;
●遗失、泄露公司保密范围的资料、信息等但未造成公司直接经济损失的;
●包庇违法、违纪行为的;
●诬告他人者;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便利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