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工程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办法
隧道工程超前地质预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项目分部管段内隧道工程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充分发挥超前地质预报对隧道设计和施工的指导作用,确保隧道工程质量安全,依据《铁路隧道超前地质预报技术指南》(铁建设?2008?105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软弱围岩及不良地质隧道设计施工有关技术规定的通知》(铁建设?2010?1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隧道设计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铁技?2010?35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工作的通知》(铁建设函?2006?340号)、《加强铁路隧道工程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铁建设?2007?102号)、《铁路隧道风险评估与管理暂行规定》(铁建设?2007?200号)、《关于铁路高风险隧道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工管质?2011?36号)、《铁路建设工程风险管理技术规范》(铁总建设?2014?131号)及项目隧道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超前地质预报的目的是通过地质调查、物探、超前地质钻探、超前导坑等综合手段,进一步查清隧道开挖工作面前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