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灶管理制度
炊事员职责
1、服从伙管员的管理,做好份内工作。
2、准确掌握用餐人数,每日的饭菜供应按时、按质、按量,做到色香味美,营养搭配,精打细算,合理安排。
3、严格执行营养卫生要求,食物要烧煮透,炊具要消毒。
4、搞好厨房清洁卫生,常扫、常擦、常清洗,用具要擦洗干净,并按规定消毒。
5、要注意个人卫生,定期进行体检。操作时穿工作服、带帽,入厕后及时洗手。
6、注意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不准腐烂变质的食品进入厨房,剩饭剩菜应妥善处理。如因责任心不强导致食物中毒,责任自负。
7、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搞好餐饮工作,严禁铺张浪费。
“廉政灶”管理制度
(一)所有干部必须在单位“廉政灶”就餐,并自觉遵守有关管理制度。
(二)镇纪委协助伙管员做好“廉政灶”管理工作,管好炊事设施,搞好伙食调剂,确保饮食卫生,严肃就餐制度。
(三)来镇客人就餐,一律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并做好有关情况登记,严格按照接待标准进行接待,炊事长月底持结算单交党政办核实后送领导签字报账。
(四)“廉政灶”本着节约的原则,严禁铺张浪费,严禁未经批准的乱接待或随意夸大接待费用,否则,产生的接待费用由炊事长和党政办主任平均承担,并按相应的规定予以追究。
(五)就餐机关干部要做到文明就餐,如有来镇客人应优先客人用餐,并协助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同时,按时缴纳伙食费。
(六)廉政灶要干净卫生,保证安全用餐。
“廉政灶”接待制度
一、来人接待用餐一律由党政办统一安排,任何人未经批准一律不准自行安排,否则,费用自理。
二、属接待范围内的来镇客人一律在“廉政灶”上食用工作餐。
三、接待范围:
(一)上级领导来镇检查指导工作的;
(二)来镇参观交流工作的;
(三)邀请来镇协助开展工作的;
(四)有关会议用餐。
四、接待标准
(一)公务接待活动中确需安排就餐的,一律在“廉政灶”安排工作餐,严禁在营业性餐馆、酒店等场所安排接待。
(二)在“廉政灶”用餐时,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饮酒。 (三)严禁超标准接待。严格控制对外接待用餐标准,接待局级客人每人不超过30元,接待市级领导每人不超过40元。
(四)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实行对口陪同。除特殊情况外,与公务活动无关人员,不得参与陪同就餐,尽量减少陪客人数。
“廉政灶”卫生制度
1、伙管员根据《食品卫生法》负责做好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干净卫生。
2、厨房及餐厅内外、门窗玻璃、炊事机械、各种炊具、用具要及时擦洗,保持清洁整齐。
3、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腐烂工作,经常检查蔬菜食品,经常对炊具进行消毒。
4、廉政灶工作人员必须搞好个人卫生,勤洗手,不随地吐痰,衣帽整洁,语言文明。
5、用餐前,餐厅要整理干净,摆放整齐;餐后,及时打扫清理。
6、所有用餐人员,必须讲究卫生,不准乱扔、乱吐,要文明用餐。
食品采购和保管制度
1、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物资管理,严禁采购腐乱、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
2、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