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与总帐会计岗位工作职责
一般公司出纳的工作:
一、办理银行存款和现金领取。 二、负责支票、汇票、发票、收据管理。
三、做银行账和现金账,并负责保管财务章。
四、负责报销差旅费的工作。
1、员工出差分借支和不可借支,若需要借支就必须填写借支单,然后交总经理审批签名,交由财务审核,确认无误后,由出纳发款。
2、员工出差回来后,据实填写支付证明单,并在单后面贴上收据或发票,先交由证明人签名,然后给总经理签名,进行实报实销,再经会计审核后,由出纳给予报销。
五、员工工资的发放。
A现金收付
1、现金收付的,要当面点清金额并注意票面的真伪。 若收到假币予以没收,由责任人负责。
2、现金一经付清,应在原单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多付或少付金额,由责任人负责。
3、把每日收到的现金送到银行,不得"坐支".
4、每日做好日常的现金盘存工作,做到账实相符。做好现金结报单,防止现金盈亏。下班后现金与等价物交还总经理处。
5、一般不办理大面额现金的支付业务,支付用转账或汇兑手续。 特殊情况需审批。
6、员工外出借款无论金额多少,都须总经理签字,批准并用借支单借款。若无批准借款,引起纠纷,由责任人自负。
B 银行账处理
1、登记银行日记账时先分清账户,避免张冠李戴。开汇兑手续。
2、每日结出各账户存款余额,以便总经理及财务会计了解公司资金运作情况,以调度资金。每日下班之前填制结报单。
3、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不得随意乱放。
4、公司账务章平时由出纳保管。
C报销审核
1、在支付证明单上经办人是否签字,证明人是否签字。 若无,应补。
2、附在支付证明单后的原始票据是否有涂改。 若有,问明原因或不予报销。
3、正规发票是否与收据混贴,若有,应分开贴(原则上除印有财政监制章的财政票据外,其余收据不得报销,也不得税前扣除,钟书补充)。
4、支付证明单上填写的项目是否超过3项。若超过,应重填。
5、大、小金额是否相符。 若不相符,应更正重填。
6、报销内容是否属合理的报销。若不属,应拒绝报销,有特殊原因,应经审批。
7、支付证明单上是否有总经理签字。若无,不予报销
出纳工作内容
1.货币资金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现金收付,审核审批有据。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的开 支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或单位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收付款后,要在收付款凭证上签章,并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2)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帐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 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规定限额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逾期未用的空白支票应交给签发人。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 “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不准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3)认真登日记帐,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并结出余额。现金的帐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 单核对。月末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帐面余额与对帐单上余额调节相符。对于末达帐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 (4)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 得以“白条”抵充现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如果发现库存现金有短缺或盈余,应查明原因,根据情况分别处理,不得私下取走或补足。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 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5)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由出纳一人保管。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严格管理,专设登记簿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6)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认真审查销售业务的有关凭证,严格按照销售合同和银行结算制度,及时办理销售款项的结算,催收销售货款。发生销售纠纷,贷款被拒付时,要通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2、往来结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办理往来结算,建立清算制度。办理其他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现金结算业务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与内部核算单位和职工之间的款项结算;企业与外 部单位不能办理转帐手续和个人之间的款项结算;低于结算起点的小额款项结算;根据规定可以用于其他方面的结算。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要及 时催收结算;应付,暂收款项,要抓紧清偿。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和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应查明原因,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处理。实行备用金制度的企业, 要核定备用金定额,及时办理领用和报销手续,加强管理。对预借的差旅费,要督促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收回余额,不得拖欠,不准挪用。建立其他往来款项清算手 续制度。对购销业务以外的暂收、暂付、应收、应付、备用金等债权债务及往来款项,要建立清算手续制度,加强管理及时清算。 (2)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帐损失。对购销业务以外的各项往来款项,要按照单位和个人分户设置明细帐,根据审核后的记帐凭证逐笔登记,并经常核对余额。年终要抄列清单,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3、工资核算。日常工作内容有: (1)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根据批准的工资计划,会同劳动人事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掌握工资和奖金的支付,分析工资计划的执行情况。对于违反工资政策,滥发津贴、奖金的,要予以制止或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 (2)审核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根据实有职工人数、工资等级和工资标准,审核工资奖金计算表,办理代扣款项(包括计算个人所得税、住房基金、劳保 基金、失业保险金等),计算实发工资。按照车间和部门归类,编制工资、奖金汇总表,填制记帐凭证,经审核后,会同有关人员提取现金,组织发放。发放的工资 和奖金,必须由领款人签名或盖章。发放完毕后,要及时特工资和奖金计算表附在记帐凭证后或单独装订成册,并注明记帐凭证编号,妥善保管。 (3)负责工资核算,提供工资数据。负责工资核算,提供工资数据。按照工资总额的组成和支付工资的来源,进行明细核算。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有关工资总额报表。 出纳基本业务
出纳工作:主要是与现金收付及银行存款收付有关的会计工作,是会计工作的基础。
1.出纳人员的基本条件和素质有哪些要求?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出纳人员要有较高的政策水平,随时学习、了解、掌握财经法规和制度,提高政策水平;作为专职出纳人员,不但要具备处理一般会计事项的财会专业基本知识,还要具备较高的处理出纳事项的出纳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的数字运算能力,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出纳人员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要增强自身的保安意识,把保护自身分管的公共财产物资的安全作为自己的首要任务来完成;出纳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规定,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主要包括:敬业爱岗、熟悉法规、依法办事、客观公正、搞好服务、保守秘密六个方面。
2.出纳人员的职责有哪些?主要负责哪些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会法规,出纳人员具有以下职责: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 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 审核有关原始凭证,据以编制收、付款凭证,然后根据收、付款 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随时查询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保证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的安全与完整;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和结汇、购汇制度的规定及有关批件,办理外汇出纳业务;但出纳人员不得负责登记除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外的任何账簿。
出纳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货币资金核算、往来结算、工资核算等三方面的内容。货币资金核算包括:办理现金收付;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登记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保管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复核收人凭证,办理销售核算;保管有关印章。往来结算包括:建立往来款项的结算业务,建立清算制度;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账损失。工资核算包括: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核算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
3.出纳人员与会计人员在工作中有哪些联系?如何协作?
会计与出纳之间是分工与协作的关系,主要表现为:作为记账凭据的会计凭证必须在出纳、明细账会计、总账会计之间按照一定的顺序传递。它们相互利用对方的核算资料,共同完成会计核算任务,缺一不可。同时,他们之间互相牵制。出纳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与总账会计的现金和银行存款总分类账,总分类账与其所属的明细分类账,明细分类账中的有价证券账与出纳账中相应的有价证券账,均有金额上的等量关系。这样出纳、明细账会计、总账会计之间必须相互核对账目以保持一致。会计工作必须实行钱账分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不得负责收人、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目的登记工作。总账会计和明细账会计则不得管钱管物。
4.现金日记账的设置、登记要求和依据是什么?
企业应当设置“现金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一般为三栏式账页格式(如果收、付款凭证数量较多时,也可以采用多栏式),由出纳人员根据现金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人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随时发生随时登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5.银行存款日记账的设置、登记要求和依据是什么?
企业应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一般为三栏式账页格式(如果收、付款凭证数量较多时,也可以采用多栏式),由出纳人员根据银行存款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月度终了,企业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则必须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6.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如何结账?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每日结出余额。
结账前,必须将本期内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全部登记人账。
结账时,应当结出每个账户的期末余额。需要结出当月发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注明“本月余额”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 需要结出本年累计发生额的,应当在摘要栏内
注明“本年累计”字样,并在下面通栏划单红线;12月末的“本年累计”就是全年累计发生额。全年累计发生额下面应当通栏划双红线。
年度终了结账时,结出全年发生额和年末余额。年度终了,要把余额结转到下一个会计年度,并在摘要栏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在下一个会计年度新建有关会计账簿的第一行余额栏内填写上年结转的余额,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
7.国家对现金的使用和管理有哪些规定?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现金的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个人的劳务报酬。包括如设计费、装潢费、安装费、制图费、化验费、测试费、法律服务费、技术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及其他劳务费用等。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如退休金、抚恤金、学生助学金、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等。
(5)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例如,金银、工艺品、废旧物资等的价款。
(6)单位预借给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按规定结算起点为1000元,超过结算起点的,应实行银行转账结算。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例如,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抢险救灾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办理转账结算不够方便,必须使用现金的支出。对于这类支出,开户单位应向银行提出书面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户银行审查批准后,予以支付现金。
凡不属于国家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一律不准使用现金结算,而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8.在银行可以开设哪些存款账户?如何开设?各有哪些规定?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银行存款账户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存款人的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付,只能通过本账户办理。下列存款人可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企业法人;法人内部单独核算的单位;管理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财政部门;实行财政管理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县级(含)以上军队、武警单位;外国驻华机构;社会团体;单位附设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外国常设机构;私营企业、个体经济户、承包户和个人。存款人应持下列文件之一,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中央或地方编制委员会、人事、民政等部门的批文;军队军以上、武警总队财会部门的开户证明;驻地有关部门对外的常设机构的批文;承包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个人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开户程序为: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本办法规定的证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并凭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开立账户。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此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 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付。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取得借款 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必须向开户行出具借 款合同或借款借据;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必须向开户行出具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同意开户的证明。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此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根据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外地临时机构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时,应当出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临时执照或者出具当地有关部门同意设立外来临时机构的批件。
专用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特定用途的资金包括:基本建设资金;更新改造资金;其他特定用途、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存款人申请开立时应出具经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或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
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专用存款账户,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本办法规定的证明文件,送交盖有存款人印章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开立账户。
9.单位的库存现金的限额最多少?日常工作中有哪些业务可以支付现金?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企业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核定限额的依据一般是企业3-5天的正常零星开支量。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企业可以根据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15天。对开户单位超出核定的库存限额留存现金的,开户银行可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罚款。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日常工作中,可支付现金的业务主要有:
(1)支付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支付个人的劳务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2)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时支付的现金。
(3)单位预借给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10.什么用途可以到银行提取现金?如何提现?
各单位需要用现金发放工资或其库存现金小于库存限额时,除了按规定可用非业务性现金收人补充以及国家规定可以坐支外,均可以按规定从银行提取现金。
提取现金的程序为:出纳员先认真填写好现金支票,由各单位取款人持现金支票到银行取款。银行经办出纳人员对支票进行审核,办理规定的付款手续。手续齐备后呼叫领取单位名称,并询问取款数量,核对无误后银行经办人员即照支票付款。各单位用现金支票提取现金,应根据支票存根编制银行存款付款凭证,借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