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共有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了促进家庭和谐,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纠纷,父母将坐落于
(以下简称:该房屋)办理近亲交易给名下的子女,现就该房屋的产权及归属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该房屋所有权属于 (以下简称:产权共有人)共同所有。经家庭研究,为了便于办理近亲交易过户手续,该房屋不动产权证填写
一人名字,但该房屋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评估费、公证费等由 共同承担。该房屋应当归 共同拥有,且各享有 分之一产权, 三 方都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父母在世之年该房屋使用权归父母拥有(父: ,身份证号码: ;母: ,身份证号码: ),且该房屋由父母居住,产权共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侵占、处分该房屋。
本协议不改变产权共有人对父母应尽的法定赡养义务。
父母去世后,该房屋的使用或处置由房屋产权共有人共同商议后方可作出处理。
该房屋产权共有人的继承人(子女及后代人)可继承该共有房产,且拥有对此处共有房产的共有权,继承人共同享有该房产的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该房屋未经产权共有人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将房屋转让、出租或私自无偿提供于第三人使用、居住,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及作为实物出资。任何一方在没有经过产权共有人一致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转让、出租或私自无偿让第三人居住、使用,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及作为实物出资的行为无效,由此给产权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处分人进行赔偿。任何一方不得因个人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