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房屋买卖协议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双方同意买卖下列房屋: 区 路 弄 号 室
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经双方设立条件如下:
上述房屋由乙方售给甲方,全部价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内,甲方应将上列价款付与乙方,乙方收到全部价款后,应将房屋在 天内腾出交给甲方。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向房屋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产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的政策和规定,未经有关部门及乙方同意,不得对上述房屋加层和改建。
房屋基地及底层独用园地属国家所有,仅供甲方使用。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政策和规定。从发给产权证之日起,甲方按国家规定向有关部门缴付房产税(土地使用税)。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上述房屋的有关权利义务不论甲方住进与否均归甲方。并按照管理和维修费用分担原则,按月由甲方承担管理和维修方面的有关费用。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在 年内属于原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保修;属于人为的损坏由甲方自行负责。
乙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 ‰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房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