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密协议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 项目进行合作或有合作意向或已建立合作关系,基于商业合作需要,一方(以下称“披露方”)需要向另一方(以下称“接收方”)披露其保密信息,为保护商业秘密,经友好协商,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保密信息:
1.1 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披露方或其关联机构向接收方披露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其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披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所有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技术,工艺、设计、图纸、硬件配置信息、合作厂商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报表、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电子邮件、影音文件等,以及双方为本计划之洽商所提出或讨论之合作方式、条件、约定内容等。
1.2 上述信息应以如下形式确定:
1.2.1 在披露时标明或声明为保密、专有(或有类似标记)的。
1.2.2 以其它有形形式确认为保密信息的。
1.2.3 根据合理的商业判断应理解为保密信息的。
2.例外情况:
2.1接收方无义务对其能用文件明确证明的如下信息承担保密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