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
本协议于201年 月 日由下列各方签订 :
rhorut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
《以下简称”乙方" )
鉴于甲方和乙方间将交换 相关项目信息,为方便开展工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关于项目合作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双方的、或一
方披露给另一方的秘密信息 ( 定义见本协议第 1 条 ) ,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签署本保
密协议,具体约定如下。双方均同意应对此等秘密信息承担的相关保密责任,双方在此
同意严格遵守以下各条款 :
人1, 双方同意对方向己方披露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商业模式,商业计划 ,
财务预算和模式,计算机程序,源代码,运算法则,员工、专家、客户和潜在客
户的名单及专长,方法,方式, 步骤,创意,发明 ( 无论是否取得专利 ), 图表和
其他技术,商业,财务和产品发展计划,预算,策略和信息,不限传达方式及是
否为草稿或最终确认稿,无论上述信息是否与过去,目前,和未来的商业活动 ,
研究 ,生产设计或发展 ,人员或商业合作活动相关 ,均为归对方所有的秘密信息 ,
以及对方从第三方处获得但应承担保密责任的信息,统称为”秘密信息”或”保
密信息"。
鉴于双方合作事项的特殊性,双方将共同商讨 事项,双方认可
在此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均属于秘密信息”, 且上述秘密信息对双方均具有重要作
用和商业价值,如有泄露或不当利用将造成严重影响和经济损失。双方同意均应
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另外 ,甲方 ***w 品牌智能( 电动 )自行车以及其他智能硬件相关的款式、品牌、
配置方案、制造工艺、设计图纸、商业计划、营销方案、用料、供应商资料等均
属于甲方的专属产权,并且为甲方的重要商业机密,上述内容的泄露将造成甲方
的重大经济损失。如乙方违约使用甲方产权或泄密,应当支付不少于人民币 50万
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 双方同意只在双方进行合作之用途而使用上述信息,对于上述秘密信息,双方及
双方顾问、雇员均同意 : 1 ) 应有意识地保护此等秘密信息,并采取所有必要的保
密措施 ; 2 ) 不向公众披露此等秘密信息或向第三方披露此等秘密信息 ; 3 ) 未经
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在任何情形下使用此等秘密信息 ;4 )不得对秘密信息进行复制 ,
逆向工程,反编译,试图破译原代码及潜在信息。
3、 双方同意仅将向必须得知此等秘密信息的己方雇员进行信息披露,俏若此种情形
发生,各方应同时向己方雇员告知本协议中的内容,秘密信息的种类及将要求这
些雇员完全遵守本协议。如应法院或其他政府部门的命令或要求而进行披露,一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