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付行政与行政组织法的变革
论文摘要:给付行政的发展,使得行政组织承担着多元化的行政任务。在这样的背景下,很多行政任务被不断交由私人承担,而一些私法形式的行政组织也开始出现。此外,很多行政任务也开始越来越依靠地方基层组织。由此,行政组织法的纵向职权以及横向职权如何配置,这都需要加以重新审视。 论文关键词:给付行政;行政组织法;行政任务;多元化
问题的提出 作为一种学理概念,给付行政一词源自德国,大多被用于侵害行政,或维护秩序行政的对比上。而作为一种对于社会现象的描述,给付行政被用来描述这样的社会背景,即伴随着国家职能的扩展,“行政法使行政与个人或团体之间产生了一种‘指导与服务性的’法律关系,来保障个人的福祉。”此种背景下,越来越多地开始要求国家逐渐承担公民的生存照顾义务并积极地给予人民各种利益。例如,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的提供以及各类补贴、贷款等,国家的职能也日益由消极转为积极。从这层意义上来看,给付行政一词的出现是与国家行政任务的变迁密切关联。而行政任务一词意指,行政机关依据法规范所承担的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执行的所有事务。随着福利国家及其给付行政的发展,行政任务日益逐渐多元化,这使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