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酒店挂账协议
甲方: 酒店
乙方: 公司
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给双方提供一个良好的合作基础。甲方同意乙方在甲方消费场所发生的项目以挂账的形式结算,即指乙方在甲方处住宿、用餐、会议、《除特殊项目需付现金外》及杂项所发生的费用,双方经友好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挂账范围
1.甲方有义务按酒店的接待标准向乙方提供相应档次整洁舒适的客房及用餐地点、会议室。
2.乙方有义务爱护甲方的一切设施设备,如因人为因素损坏甲方设施设备乙方应照价赔偿。
3.乙方有客人入住应提前以电话传真或其他方式告知甲方前台或营销部,其中应注明客人姓名联系方式,和所属单位及人数,吃、住、娱、会议的标准和数量,付款方式,地点,日期。
4.甲方享受退房时间为下午14:00之前;14:00以后退房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00以后退房按全天收费。
5.甲方按照双方协议给予乙方门市房价 折;餐饮 折(不含酒水 高档菜 香烟);会议室门价 折;康乐门市价 折优惠。
二、挂账确认范围:
1.仅允许乙方指定代理人签字有效人二名,并此合同签定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指定有效签字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及其签字样本和固定联系方式,交予甲方存档。
2.乙方每次消费后,需要有效签字人在甲方收银列出的签账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核查乙方挂账单确认无误后给予挂账,否则请乙方使用现金结算。
3.乙方在有效签字人变更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新的签字有效人的姓名、身份证复印件及签字样本,如因乙方未及时通知导致的挂账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若乙方挂账单复印件丢失或损毁,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经双方对照原件无误后,由甲方提供原挂账单复印件,否则发生损失有乙方承担。
三、挂账结算程序;
1.甲方同意乙方挂账限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挂账周期为( )在此限额内挂账,若超过上述限额或周期时,乙方应在甲方电话或传真或者信函通知后三日内结算清,未按要求结算的,超出时间每日按照欠款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日期,每月末请与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