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公寓分房方案
(讨论稿)
本方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即:房源公开,排名顺序公开,分配结果公开;还要加强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以便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办学积极性和创造性。
一、青年教师公寓不办理个人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购房后限本人居住,不能对外转让、出租和出售。
二、本次分房仍采用抽签分房,首先,购房者填写《认购住房申请表》,经分工会审核签字后于3月 日下午5:00前交院工会办公室,由分房领导小组审核后公布。
三、抽签顺序仍按积分高低为序,一次积分,积分决定抽签和选房顺序。积分项目分:学历、职称、职务、工龄等项目。
1、 学历:博士研究生20分,硕士研究生15分,本科10分,专科5分。
2、职称:正教授45分,副教授40分,高讲38分,讲师(中级)35分,助教30分,未定级15分;工勤人员中,高级工30分,中级工27分,初级工12分。
3、职务:地(厅)50分、正县45分、副县 40分、正科 35分、副科 30分、科员25分。
4、工龄(从参加工作至2008年12月31日止)每年1分,校龄每年另加2分(从到职业技术学院起到2008年12月31日止,最早从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