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使用管理制度
1、专用发票视同现金管理,工作过程中严加保管发票需专人管理
2、在领用发票时,应检查是否有单位的财务印章和发票专用长条章
3、发票填写项目齐全,书写规范,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据实开具一次完成
4、不得超面值开具发票
5、对已开具的发票因退货作废时,必须将所开的联次收回,收回后全联次作废
6、待整本发票开具完毕后,认真准确填写封皮内容换取新发票
商品退换货制度
1、商品的是退换货应在符合制度条件下,确保公司和顾客的双方利益
2、消费者需持有效合法的购物凭证方可办理退换货事宜
3、属下列情形一者,商品不予退换、修理
(1)食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超过保质期食品外)
(2)化妆品:洗护类、洗涤类(因皮肤过敏除外)
(3)内衣感光材料
(4)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5)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6)无三包证明及有效凭证
(7)无三包证明及有效凭证的
(8)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4、卖场人员协助总台处理退换事宜
5、如确属商品质量问题,应及时解决并查看卖场是否有同种商品并向经理汇报
交接班管理制度
1、交接班中午1:00进行,由上午班向下午班交接
2、交接班做到井然有序,各区在各区交接,不准串岗
3、当班事当班完成,如未完成要交接清楚
4、不能因交接班怠慢顾客
5、交接班完毕后整队退出卖场
6、交班期间严格遵守现场管理制度
残损商品报批制度
1、残损商品必须经经理、业务认可后,填写《残损商品报告单》要求填写项目齐全,数字准确,不允许涂改。
2、卖场理货员执《报告单》和残损商品至出口保安,保安清点无误后,由业务员签字认可,经保安主管确认,经理批准后销毁。
3、残损商品报告单应由超市财务主管签字,传录入室,录入,并做帐务处理。
卖场陈列管理规定
1、调换、新安置码垛商品,必须由部门经理签字的工作通知单,方可执行。
2、货架,码垛陈列必须码放整齐美观,统一使用垫板。
3、码垛应避开销售高峰。
4、POP标牌内容应与垛头商品一致,符合要求,宣传面美观整齐。
5、码垛、堆头由卖场理货员负责。
6、码垛商品库存不足时,应及时请示领班。
7、商品陈列有序,各大类商品陈列连接合理,各品牌商品陈列醒目。
8、保持现场陈列合理,各堆头、码垛,不影响现场美观。
标价签使用管理制度
1、标价签各项填写弃全,整齐规范,准确无误。不得而知涂改,用碳素笔填写。
2、必须有物价员盖章。
3、价签保持干净清洁,不准有污迹。
4、要求商品与价签对位。
5、超市内价签规格统一,摆放统一整齐。
6、价签与价签纸严格保管,不得丢失。
7、POP 填写整齐规范,不得涂改,内容与商品一致,各类宣传物的悬挂必须整齐。
卖场卫生管理制度
1、商品卫生:商品干净,无积尘。
2、货架卫生:货架干净,无积尘。
3、地面卫生:保持日常地面清洁干净,无积尘。
4、墙面卫生:墙面保持干净,不乱贴,乱挂、乱画。
5、天花吊顶干净,无杂物悬挂。
6、卫生用具定点保存,不乱扔乱放,保持干净,无积垢,无异味,定期做消毒处理。
关于超市商品样品的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超市商品管理,确保卖场商品的安全,特规定如下:
1、超市内所有厂商所使用的样品,需经卖场部经理同意签字认可后,在无购物出口登记,凡未按此规定使用商品者,视为偷窃行为
2、凡在营业中发现的商品空盒、空袋、空瓶,必须有所在区域主管和领班及所在区域内保、理货员签字认可于当天交保安领班,一式两份登记,注明原因月底统一报丢失
3、使用过的样品需更换,由卖场经理签字同意后,由厂商和所在区域领班,在无购物出口签字后方可调换,并将使用过的样品登记销毁
4、在上货和营业过程中发现商品残损或原损,必须及时进行登记,由所在区域主管和领班及内保,报超市保安领班。对发现残损不报和故意损坏商品者视为偷窃行为
5、在上货过程中发现商品原短,视情况与收货组联系双方认可按实际数量出库,对知而不报者,不积极配合者视为偷窃行为
6、凡发现员工将商品样品,赠品或将商品包装空袋和带出超市者,视为偷窃行为 ,对知而不报者做同等处理
7、凡违反以上各项规定者,除按规定处罚外,还按《员工手册》进行处理
商品明码标价管理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以各种经营方式在公司经营的单位(或个人)
凡在公司内销售商品及实行非商品收费的,分别采用标价签和价目表两种形式明码标价签和价目表必须按公司规定执行
一、标价签的填写要求
1、标价签的填写要求
1)指定专人用黑色钢笔或软笔填写,要求规范正确,据实填写各栏目内容。明码标价:标价签七标齐全,标价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更换标价签。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一律使用阿拉伯数码标明人民币金额。
2)不得填写与标价无关的符号或文字
2、标价签各栏目内容释义
1)品名:商品名称不能将品名以外的内容当作品名填写,如“鳄鱼”、“烈焰”。编号:公司电脑管理的货品编码。规格:指商品的长、宽、高、容积、商积等属性。填写时必须附带法定计重单位。计价单位:指各类商品计价的量词,如个、件、套、台等。产地:指商品的实际生产地(进口商品则为生产地国名)。填写此栏务必实事求是,不产地。零售价:一律用号码章加盖。物价员:统一由质价主管加盖物价员印章,任何人不得擅自填写。
3、违反以上要求的,每一例违规对填写人及大柜长作轻度以上过失处理。
二、标价签的设置与陈列
1、标价签的陈列要求
同一柜台应使用规格相同的标价签,柜长应监督执行,同一商品大类区域标价签使用应达成一致,以求达到协调美观的视觉效果。B8(中型):属最常用型,适用于可以达到“一货一卡”标价的各类商品。
标价签的设置原则要求一货一卡。
开架柜台和自选(超级)商场,及不易使用标准价签的商品必须按公司规定使用公司配发的打价机及特制价签纸,将其打在商品包装上,同时须分品种在柜架上设置价签。
标价签和价目表应根据各部门实际情况,以“陈列式”、“摆放式”、“悬挂式”等形式公开商品价格或收费标准,做到价目齐全,标价准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更换标签。
5)销售商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实行一货一签。
1、产地不同 2、规格不同 3、等级不同
4、材质不同 5、花色不同 6、包装不同 7、商标不同
打折优惠及削价处理商品必须公开标出商品的真实原价和现价,属处理品的要经过进货办审批后加盖“处理品”章,以区别于正常商品价格。
项目的明细价目表,此明细价目表必须报货品管理部审批。
(价目表应包括:收费项目名称、等级或规格,服务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等)。
5、不符合以上要求且限期未整改的对相关责任人作轻度以上过失处理。
三、标价签的保管
标价签由卖场部领班负责从总务部领取,领班并做好记录。因标价签残损或其他原因新旧标价签均应统一管理,不得他用或乱涂乱扔,违者作较严重过失理。
东购标价签只限本公司范围内使用,严禁流散到本公司范围之外使用。否则,一经发现,将视使用人的侵权行为予以500元以上罚款,并予以清退。并对公司相关责任人作严重过失处理,对举报者予以100元的奖励。
四、处罚:严禁下列欺诈性的标价行为,违者对厂商处于500—1000元罚款。
未执行明码标价的。
所标优惠价、折扣价等不标明本次削价前的原价或没有合不法、合理原价依据的。
明标优惠价、折扣价等而实际并未按所标价格进行削价出售。
明标优惠价、折扣价而实际在销售商品中需搭配其它商品和服务项目中附带其它条件的。
明标优惠价,最低价时,实际出售的商品是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的。以广告、标示牌等标示优惠价、折扣价清仓(货)价等,实际没有所标商品和服务项目的。无依据标全市最平、最低价的。
凡商品和服务实际结算高于标价的。隐瞒用料、工艺价格进行标价引诱消费者接受其服务后,再明确用料工时工艺价格并以此计价收费的。采用偷工减料、掺杂使假、虚假用料和工时、混淆服务等级等手段标价多收费的。
五、卖场管理人员应配合货品部监督指导柜组规范使用标价签。
卖场商品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超市商品管理,确保卖场商品安全需从卖场打条取货的商品应遵守以下规定:
1、政府部门对商品进行正常抽检,由采购部质价主管带领,由采购部经理,卖场部经理,保安部主管签字认可,方可取货。
2、公司内调等特殊情况,必须总经理签字,卖场经理签字,保安主管签字后方可出货。
3、卖场商品退库必须按规定填写退库单,卖场理货员、大柜长、业务员、经理签字、上货口负责人检查、核对后在退库单上签字,留存一联,方可退出卖场。
4、公司员工无权书面批示从卖场取货,一经发现以偷窃论处,并对无购物出口责任人记较严惩过失业1次。
6、正常抽检和公司内调商品由采购部负责与厂家联系在当月盘之前,补货到位,因特殊情况不能补货,通知收货主管,做退厂处理。
7、每月20日,由保安口保安员负责对白条进行统一整理,并与责任人协调,于盘点前一日报收货主管。
8、特别商品需出卖场,必须一式三联,由实物负责人及卖场经理签字,出口保安检查核对签字,并留一联方可出卖场。
9、卖场的管理
(1)早日9:00前将非本区域的商品归回原区域。
(2)将行为可疑的人员报告保安。
(3)禁止顾客在卖场私拆包装、吃商品。
(4)卖场人员协助内保做好商品安全工作。
(5)卖场人员不准扎堆聊天。
超市商品计量管理规定
为加强超市的计量监督管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收货区收货时检验商品的标重,不合格拒收。
2、对定量包装的商品按《零售商品称量,计量监督规定》执行。
3、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