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租赁合同
甲方:xxxxx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三厂全部资产并组织生产经营,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租赁范围
甲方将原冠宇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的第三车间现改为第三玻璃厂,南临第一玻璃厂(现为: ),北临通城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西临城岗南北中心大街,东临围墙,范围内的所有房产机械设备,详见本合同附件,(租赁资产明细表)租赁给乙方生产经营。
租赁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从点火之日起计算承包金,维修时间不超过3个月,如超时,从第4月开始收押金和承包金。)
三、租赁价格
每年租赁费为叁拾万元。
付款方式
以现金支付。
合同签订之日起付押金20万元,作为合同保证金(签字时先交10万元,点火之日再付10万元。)
承包金可按月交付,每月30日前付清当月租金2.5万元,如不按时交纳,甲方有权干涉其生产经营秩序,禁止产品出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