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第一节 质量控制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应对工程建
设对象的施工生产进行全过程、全面的质量监督、检查与控
制,即包括事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质量控制,施工过程
中的控制以及各项工程及整个工程项目完成后对施工及安
装产品的事后控制。
一. ”质量控制的基本任务
通过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监控工作体系,对形成工程的
质量进行控制,达到预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等级。施工阶段
的质量控制是整个项目质量控制的重点控制阶段。
二.质量控制的工作原则
1., ”坚持质量第一原则。
2, ”坚持以人为控制核心,以监理单位为主,由工程项
目部全面监管的质量控制体系。
3 坚持预控主为。
4, ”对施工全过程,对工程各专业进行质量控制 。
5 对工程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质量
控制。
三. ”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开工以前由监理单位向承包人提出一个〈或一套) 对所
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
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
作程序化。质量控制按以下程序进行:
1 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在各单项工程、分部工程或分
项工程开工之前,承包人须提交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及进度计
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单位及业主审批。单项工程开工报
告应表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
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2. 工程自检报告: 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
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
(工艺) 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
工程师和业主进行检查验收。
3 工序检查认可: 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业主项目工程师
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 (工
艺) 完工后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