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学院办公设备配置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办公设备的管理,提高数字化校园的应用水平,合理有效地利用现有资源,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各单位配置办公设备执行本办法,并执行国家节能环保和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中规定的办公设备配置的数量、价格为上限标准,上限标准参照《山东省省直事业单位部分通用资产配置标准》(鲁财办发[2014]20号)。使用年限参考《滨州学院仪器设备报废管理办法》中规定,一般执行最长年限。
第四条 办公设备分常用设备和特批设备两类。常用设备是指按照岗位配置的设备,如电脑、打印机等;特批设备是指学校从严控制、购置需特别批准的办公设备,如复印机、数码相机、摄像机等。
第二章 办公设备配置原则
第五条 严格控制标准的原则。办公设备的配置,应以满足日常办公基本需求为原则,遵循简朴、节能、环保和经济适用,严格按配置标准进行配置,不得盲目追求高档次。办公设备一般以国产品牌中的中档产品为主。
第六条 尊重现状的原则。办公设备的配置,根据各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单位已有的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