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固 定 期 限)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联系电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
咨询电话
使 用 说 明
一、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乙方亲自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甲方公章(或者劳动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四、劳动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三种。
甲方部分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需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须认真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签订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