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_ZCDC-BMXY-
商业保密协议书
协议人: +rryyeyrzttyyssytrtt有限公司 (甲方)
注册地址 -一
经党地址 联系电话
协议人: 姓名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省 (市) 区(县) 街道(乡镇)
在秦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因在甲方工作,已经或将要知悉、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 为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甲、乙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保密协议书.
一、保密义务
乙方同意不论在职期间或离职后,均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其受雇甲方期间所获悉或持有的商业机
密,除受雇甲方期内的职务正常使用外,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泄露、告知、交付或转移与第
三者或对外发表,或为自己使用、利用该商业机密; 并且未经授权不得收集任何商业机密.
二、保密范转
“商业秘密”指乙方受雇期间,不论是否与个人职务有关,所创作、开发收集、取得、知悉甲
方或其关系企业之:
1、财务报表、企划专案,客户资料、销售资料、定价政策、估价程序、采购资料、其他营业活
动及方式等有关资料或资讯-
2、各研发阶段的产品及所有相关文件资料.
3、专用之电脑程序、产品规格、流程图、图面、设计、模具、构图构想等专门技术,不论是否
为甲方或其关系企业所自行开发,或已完成或需要再修改,或书面,或可申请智慧财产权等
一切商业上、技术上或生产上之秘密及甲方依约对第三人负有保密责任之第三商业秘密.
三、文件移交
所有记载或伟有商业机密文件、资料、图表或工作底稿及其复印件或其他媒体之所有权,肖归甲
方所有,乙方于离职或于甲方请求时,应立即交于甲方或其指定人并办爱移交手续.
四、告知义务
乙方应于签约时,告知其签约前所拥有或创作之各项发明、专利、著作、专有技术以及其他对
他人依法或依委约所负之保密义务; 于受雇期间,如有任何第五条所述各项权利之产生或创作时,
乙方亦应立即告知甲方.
五、权益归属
双方同意于受雇期间,不论是否与职务有关联,所产生或创作之构想、要领、发现、改良、公
式、程序、制人技术、著作或商业机密等,无论有无取得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其相关
权利与利益均属甲方所有,甲方可加以实施利用; 如属乙方依法律所保障之权利,则乙方同意依甲
方之奖励标准移转其权利给甲方,绝无异议,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绝不移交他人.
六、协助义务
如甲方就前条各项权利在国内外注册、登记之必要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