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交底
项目监理部本着“独立、客观、科学、公正、诚信”的准则,在工程建设中将为您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
根据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工程施工合同等有关文件,为加强工地现场管理,规范监理工作,以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建设任务;在建设过程中为做好配合、协调工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就工程管理若干问题进行以下约定,以兹共同遵守。
金星立交项目监理部组织机构
本监理部组织机构见附件一
本监理部工作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3:00——18:00
本公司一贯坚持高效热忱的基本工作原则,在休息时间安排上优先考虑现场需要。在夜间需施工的,请提前告知。
监理工作配合要求
我项目监理部严格按照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进行监理,请贵部给予配合。具体强调以下几方面:
1、文件往来要求
(1)施工期间的业务活动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收面为准。紧急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或其他参建单位的口头指令也应在事后及时办理书面认可。请贵部务必注意文件收发签字。
(2)本监理部发也的所有文件均应有监理部负责人签字并盖本监理部印章,否则贵部可视为无效;各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以书面形式为准,文件送达以签收为据。
(3)为方便文件收发,贵部任何现场管理人员均可代表贵部签收文件,只要其签字收文,则该文件即刻被视为已经送达。我监理部任何工作人员均可代表本公司接收任何文件。
(4)对于我监理部所发文件,希贵项目部勿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如贵部对我监理部所发文件内容持有异议,应在收文后书面函告我项目监理部。
(5)贵司送达我司的各种文件,应签字并盖单位印章,否则,我项目监理有权拒绝接收。
(6)所有拟上报业主的文件一般应首先上报我监理部,并通过我部办理。凡是业主审核完毕发放的资料一般也通过我部下发,例如各种签证、计划、报告等。
2、文件表格填写、影印要求:
(1)各单位发文应采用自己的统一格式;
(2)凡归档资料必须使用档案馆现行规定的表格;
(3)资料必须采用碳素墨水填写或黑色碳素印墨打印;
(4)资料填写应使用规范语言、法定计量单位、公历年月日;
(5)签暑人签名应亲笔手签;
(6)不进入档案资料可以复印,但签字、盖章不能复印。
三、施工前监理工作配合要求
(1)开工前施工单位向监理提供的资料:
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及需执证上岗人员岗位证书,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通报施工组织机构及项目主要人员(包括年龄、性别、职称),和公司代表,在整个施工合同执行期间,由该代表行使同赋予的权利,履行合同义务,负责签发来往信函。
2、施工备案合同,安全备案书;
3、公司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证体系;
4、需承建单位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工地试验室、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复测报告;
5、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包括详细施工进度计划、材料进场计划等;
6、对施工工人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复印件。
(2)开工条件审核要求
1、施工用各类建筑材料均需向监理机构报送样品、材质证明和有关试验和技术资料,经道理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采购使用。变更用材时,需事前征得同意
2、各类配合比、钢筋焊接及其它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须于事前报送试焊结果及有关技术资料,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3、报告施工准备(材料、试验、机械、人员)完成情况,满足工程需要的方可开工。
4、提交《开工报告》,我项目监理部审核并认为具备开工条件后报送业主,业主同意开工后,出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工程开始。
四、施工中监理工作配合要求
(1)质量控制要求
1、我监理工程师将以巡检、旁站的形式,根据有关规范、标准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工程施工中的问题,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施工人员现场整改,或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在整改后应向我部回复《监理工程师回复单》以便我部复查。
2、监理工程师对某些质量有疑问,而要求施工单位复测时,施工单位应给予积极配合。并对检验仪器的使用提供方便。若发生费用和有关责任时,则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原则处理。
3、施工单位应与工程同步向监理工程师报送分部分项质量自检资料和混凝土、砂浆强度及相关试验资料报告。
4、使用商品混凝土时,除要求混凝土搅拌厂提供所使用的原材料的质量证明外,还应提供每罐混凝土的出窑进间与运输时间,该段时间应严格进行控制,对于混凝土成品除搅拌厂按规定自行抽样送检外,施工单位在现场亦应抽样送检,同时随机抽难混凝土的塌落度是否符合使用标准。
5、现场出现质量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并严格按照审定的方案进行处理。任何任何质量缺陷均不得隐瞒监理工程师自行处理。
6、施工单位应遵守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如有异议时,应在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述,否则监理工程师可以不承认该部分工作量。
(2)隐蔽工程要求
请贵部配合,在需陷蔽或验收的项目必须是施工完成并按规范规定的频率及标准进行自检,在自检合格后方可向监理机构申请检查验收;同时申请时应附上有关自检资料及试验资料,在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重要的附:影像资料)确认质量合格后方可遮避或覆盖,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若有整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然后进行复检;若未经我部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私自进行遮避或覆盖,我部将不予进行工程计量并要求破检。
(3)设计变更要求
1、任何工程形式上的、质量上的、数量上的和内容上的变动,都视为工程变更。在工程变更时,应在工程隐蔽或实体改变原始状态之前通知监理、在业主及相关人员进行实地察看,并现场确认,各方办理书面手续,做为依据;
2、在施工方没有通知监理、业主进行现场确认的,而后追加的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