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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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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子仙男 上传于:2024-10-09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质监局拟定的天津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质监局拟定的天津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一月十日天津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市名牌战略的实施加强对我市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规范我市名牌产品的认定引导和支持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增强我市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天津市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经济效益好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用户满意程度高并根据本办法认定的产品第三条我市实施名牌战略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以用户顾客满意为宗旨以市场评价为基础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为保证的原则在天津市名牌产品认定工作中坚持企业自愿申请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不搞终身制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第四条天津市实施名牌拳头产品战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实施名牌战略工作的组织协调认定监督和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天津市名牌产品的认定工作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实施名牌战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相应的鼓励扶持政策支持名牌产品做大做强第五条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工业集团公司行业协会和各区县质监部门负责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本区县的天津市名牌产品推荐和申报工作第二章申请条件上传者知盟网httpwwwzhimengwangcom第六条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称号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两年以上生产经营的企业二产品符合有关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等强制性标准和产业政策要求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证照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行业体系认证四产品实物质量在本市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和社会贡献程度居本市同行业前列五依法诚信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社会信誉第七条鼓励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完善计量体系在认定天津市名牌产品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采用国际标准的产品和通过iso10012测量体系认证的产品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称号一使用国境外商标的二近两年内发生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三近两年内在市级或市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出口商品检验中有不合格经历的四连续两年经营性亏损的五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第九条鼓励和扶持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生产市级认定自主创新产品的企业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称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称号时其产品的年销售额实现利税等条件可放宽至当年申报标准的80生产市级认定自主创新产品的企业在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称号时其产品的年销售额实现利税等条件可放宽至当年申报标准的90第三章认定程序第十条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年初在征求各工业集团公司行业协会意见基础上提出本年度天津市名牌产品年销售额和实现利税申请标准的建议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向社会公布第十一条企业在自愿基础上如实填写天津市名牌产品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工业集团公司行业协会或所在区县质监部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工业集团公司行业协会企业所在区县质监部门按照天津市名牌产品申请条件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后于每年4月底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十二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名单并将名单及企业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送市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审核第十三条市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审核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意见提出天津市名牌产品建议名单向社会公示并在一定期限内征求社会意见第十四条经广泛征求意见后确定的天津市名牌产品名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以领导小组名义颁发天津市名牌产品证书并向社会公布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天津市名牌产品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企业可以在获得天津市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及其包装装潢说明书广告宣传以及有关材料中使用统一规定的天津市名牌产品标志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六条天津市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列入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的范围第十七条对已经获得天津市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在有效期内如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或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被撤销的领导小组可在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撤销该产品的天津市名牌产品称号并向社会公布第十八条天津市名牌产品标志是质量标志依法受到保护天津市名牌产品称号标志只能使用在被认定型号规格的产品上不得扩大使用范围未获得天津市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不得冒用天津市名牌产品标志被撤销天津市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超过有效期未重新申请或重新申请未获通过的产品不得继续使用天津市名牌产品标志禁止转让伪造天津市名牌产品标志及其特有的或者与其近似的标志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部门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第十九条参与天津市名牌产品认定工作的有关机构和工作人员要保守企业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认定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取消其认定工作资格第二十条申请天津市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所提供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对于采取不正当方法获取天津市名牌产品称号的一经查实将予以撤销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天津市名牌产品称号申请第二十一条除按本办法规定的天津市名牌产品认定工作外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进行天津市名牌产品认定活动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2011年2月10日起执行2016年2月9日废止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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