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政策法规加入时间管理员点击评论数河南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加强对河南省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规范河南省名牌产品的评价工作引导和支持企业创名牌指导和督促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增强我省产品和企业的国内国际市场竞争力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颁布的质量振兴纲要年年和省政府制定的河南省质量振兴实施意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河南省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居同行业前列用户满意度高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按本办法认定公布的河南制造的产品第三条河南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建立以市场评价为基础以社会中介机构为主体以政府积极推动引导监督规范为保证以用户满意为宗旨的总体推进机制第四条河南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一企业自愿申报二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三动态管理不搞终身制四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河南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名推委统一组织实施河南省名牌产品的培育申报评价宣传和管理工作并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的统一部署负责河南产品申报中国名牌的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第六条省名推委是由政府部门社团组织新闻单位和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非常设机构省名推委秘书处设在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负责省名推委的组织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实施河南省名牌战略培育和发展规划二组织拟订河南省名牌产品评价实施细则和方案三组织实施河南省名牌产品申报评审的各项具体工作四审定并公告河南省名牌产品名单五组织实施对河南省名牌产品的宣传工作六组织实施对河南省名牌产品的监督管理七审查并推荐省内有望争创中国名牌的产品第七条各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辖区内所属企业的省名牌产品申报和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三章申报条件第八条申报河南省名牌产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与申报产品的注册商标和核准范围一致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质量政策的规定三产品实物质量在同类产品中处于全省乃至全国领先水平市场占有率出口创汇率品牌知名度居全省乃至全国同类产品前列四企业具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条件和技术装备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同行业前列五产品按照具有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的标准组织生产六企业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七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八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用户满意度高九年销售额实现利税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居省内同行业前列第九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河南省名牌产品一企业注册地址不在河南省内的二产品使用国境外注册商标的三列入国家强制管理范围而未获证的四近三年内有被国家省市级质量监督检查判为不合格经历五近三年内出口商品检验有质量不合格经历或出口产品因质量问题遭到国外索赔的六近三年内发生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或者有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七用户消费者投诉率高反映质量问题突出的八有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第四章评价指标第十条河南省名牌产品评价建立以市场评价质量评价为主兼顾效益和发展评价的评价指标体系第十一条市场评价主要体现为市场占有率用户满意度和出口创汇率三项指标市场占有率和用户满意度反映消费者用户对申报产品的认可和接受程度出口创汇率衡量产品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和程度第十二条质量评价是考核申报产品的实物质量水平和持续保持这种水平的能力评价指标包括实物质量水平和质量保证能力二个方面其中产品实物质量水平主要是国内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的比较包括采用标准的先进性产品等级品率及质量损失率质量保证能力则反映企业稳定保持相应质量水平不断进行质量改进的能力表明企业质量管理有效性包括企业资源保护能力质量体系建设情况开展活动及活动情况等第十三条效益和发展评价主要评价企业的持续发展能力效益评价重点选择企业规模水平及在同行业中的排名企业总资产贡献率两个指标发展评价重点选择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比重企业新产品产值率产品技术在全国同行业中的领先情况等三个指标评价指标向拥有自主知识产品和核心技术的产品适当倾斜第十四条综合评价中评分标准的制定不同评价指标权数的分配不能直接量化指标的评价方法评价中复杂因素的简化对不同产品确定调查方案及综合评价结果的确定等由省名推委另行制定河南省名牌产品评价实施细则第五章申报与评价程序第十五条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如实填写河南省名牌产品申报表并提供以下有效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一式三份报送企业所在地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产品注册商标复印件二最近三次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或相关证明三企业质量认证证书体系认证或产品认证均可或者企业有完善的质量体系的证明材料四产品现执行的标准文本及省级标准化主管部门对标准水平的证明材料五企业计量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六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或实行行政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应当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许可证复印件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用户满意度的证明八获得省级含省级以上荣誉证书专利证书证明复印件第十六条各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河南省名牌产品的申报材料负责组织本地行业主管部门及有关中介组织对申报企业的运行情况申报产品的监督抽查情况产品的实物质量指标消费者的投诉情况用户满意情况市场销售情况质量管理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以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名义提出综合推荐意见连同企业申报材料统一报送省名推委秘书处第十七条省名推委秘书处汇总各地推荐材料对上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中介组织及有关专家按照河南省名牌产品评价实施细则对申报企业及产品进行质量市场效益发展等方面指标的综合评价确定候选名牌产品第十八条候选名牌产品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媒体公示省名推委审定通过后由省名推委授予其河南省名牌产品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向社会公告第六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九条河南省名牌产品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前三个月可重新申请第二十条荣获河南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在有效期内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河南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各有关部门应简化手续优先审批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二河南省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按照国家和河南省的有关规定享受省免检产品的待遇对符合出口免检条件的报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依法予以免检三河南省名牌产品在有效期内列入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中重点保护名优产品的范围四河南省名牌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查由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组织各省辖市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再安排第二十一条河南省名牌产品标志是质量标志依法受到保护河南省名牌产品标志的制作使用监督和管理河南省名牌产品标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二条获得河南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应严格遵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强化质量管理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水平始终保持品派的含金量第二十三条河南省名牌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时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处理河南省名牌产品的质量状况公布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统一负责各省辖市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未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同意不得擅自公布第二十四条获得河南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应定期一年一次向所在地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告名牌产品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情况由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汇总后报省名推委秘书处当河南省名牌产品生产不稳定或质量状况得不到有效控制时生产企业应及时向所在地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停止使用河南省名牌产品标志自觉维护河南省名牌产品的信誉第二十五条有效期内的河南省名牌产品如产品质量发生较大波动消费者用户反映强烈出口产品遭到国外索赔企业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出现重大问题等由省名推委根据查证情况分别给予通报警告处理情节严重的暂停或撤消该产品的河南省名牌产品称号第二十六条用户与消费者有权对河南省名牌产品进行社会监督第二十七条省设立河南省名牌战略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另行制定用于河南省名牌战略的组织实施奖励对争创河南省名牌产品及中国名牌产品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第二十八条参与河南省名牌产品审查评定和监督工作的有关机构和工作人员要保守企业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保护知识产权严以律己公正廉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评价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将取消其评价工作资格凡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未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九条申报企业及有关机构提供的数据应当真实严禁弄虚作假对于采取不正当手法获得河南省名牌产品称号者将予以撤销并通报三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河南省名牌产品申报第三十条除按本办法组织进行的河南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外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河南省名牌产品的评价活动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农产品工艺美术品工程服务类产品这些产品的评定细则另行制定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年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河南省名牌产品管理办法豫质监质发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