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是构建自主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支撑条件,为规范平台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河南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是指产业技术创新资源共享的,系统化、集成化的,为产业及其相关的产业集群、区域化聚集产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提供产业共性技术研发、技术转移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和创业孵化服务,实现政府和企业技术创新的有机对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效率,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实现产业自主发展,有效增强产业竞争力的公共技术服务机构。
第三条 平台包括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检验测试中心、工业设计院、科技信息服务中心、知识产权服务中心以及各类企业孵化器等。
第四条 平台建设紧紧围绕全省传统优势产业、高成长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资源环境等领域,集中优势资源,重点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省产业集聚区、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省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和省级及以上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等布局建设。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