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全市劳务工实名制和分账制工作检查
企业自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总承包单位:
分包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项目经理: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总 监 理 工 程 师:
工程监管行政主管部门:
一、建设单位自查情况登记表
建设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自查内容
自查情况
1
是否在招标文件和工程发包合同中列明实施实名制管理并于申请施工许可时附上细化方案的条款;
□是
□否
2
是否在申办施工许可证时签署《承诺书》,承诺对其工程项目人员实名制工作进行统筹,并协调、检查、督促在其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单位均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工作;
□是
□否
3
是否在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或协议中,对施工总承包单位设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款项比例以及建立劳动用工管理台账等事项作出明确约定;
□是
□否
4
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是否已自行统筹落实分账管理或已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分账管理;
□是
□否
5
在支付建设项目款项时,是否按照约定或规定的比例拨付工人工资到施工总承包单位设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
□是
□否
6
是否对建筑施工企业支付工人工资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人工资发放中存在的问题;
□是
□否
注:1、企业针对问题自查后,符合要求的在“□是”中划“√”,不符合的在“□否”中划“√”。 二、施工单位自查情况登记表
施工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
序号
自查项目
自查内容
自查情况
1
是否按照规定进行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
是否使用施工现场门禁设备、识别设备进行实名制信息采集;
□是
□否
2
设备是否与“深圳市建筑业实名制与分账制管理平台”对接;
□是
□否
3
是否采用人脸、虹膜等成熟、高效、便捷的识别设备;
□是
□否
4
是否依法与招用的劳务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
□是
□否
5
是否建立名册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
□是
□否
6
是否在工程项目开工前,配备实名制管理使用所需的软硬件;
□是
□否
7
是否建立健全人员登记、考勤、工资发放等劳务用工管理相关制度;
□是
□否
8
是否配备劳资管理员,对人员进行管理,并监督分包单位做好实名制管理工作;
□是
□否
9
实名制采集信息是否完整,包括人员信息、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培训证书、注册证书、工种、工作经历和业绩、个人证件照(近照)、签名、联系电话);
□是
□否
10
劳务工人的教育培训是否已纳入实名制管理系统;
□是
□否
11
是否聘用未经安全教育且未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信息采集的劳务工人;
□是
□否
16
是否